建国后一夫一妻制推行,昔日姨太太们都去哪了?
1950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正式颁布实施,一夫一妻制从法律上取代了延续数千年的纳妾制度。消息传出,有人欢喜有人愁。欢喜的是那些受压迫的底层妇女,愁的是那些妻妾成群的旧式家庭。
那些曾经锦衣玉食的姨太太们,一夜之间,身份变得尴尬起来。她们不是正妻,也不算合法配偶。法律不承认她们,社会歧视她们,家里容不下她们。她们该去哪?
大多数姨太太选择了离开。有些回了娘家,娘家人嫌丢人,不肯收留;有些改嫁了,嫁给了工人、农民、小商贩,过起了普通人的日子;有些去了工厂、医院、学校,自食其力;有些回了农村,种地养活自己;还有少数留在原家庭,只是身份变了,不再是“姨太太”,而是“保姆”“亲戚”“朋友”。她们活着,却活得像影子。
有一个叫王姨的,十四岁被卖进大户人家做丫鬟,十七岁被老爷收房,成了五姨太。她生了一个女儿,女儿出生就被太太抱走了,她只见过几面。解放后,老爷被镇压,太太卷了细软跑了,一大家子树倒猢狲散。
王姨带着女儿,从大宅门里出来,不知该去哪。她没读过书,不认字,也不会什么手艺。她只能给人洗衣、做饭、带孩子,勉强糊口。后来,她进了街道工厂,做临时工。每月工资十八块钱,够吃饭,不够租房。
她带着女儿住在地下室里,一下雨就漏水,被子都是湿的。女儿后来考上了大学,毕业后当了老师。王姨老了,住在女儿家里,帮忙带外孙。她很少提起从前,别人问,她只说“忘了”。
还有一个叫李姨的,原是京剧演员,被一个军阀看中,强行纳为妾。军阀后来战死,她带着两个孩子,流落街头。解放后,她进了一家纺织厂,当工人。她长得漂亮,又会唱戏,厂里组织文艺汇演,她登台唱了一段《贵妃醉酒》,台下掌声雷动。
有个技术员爱上了她,想娶她。她答应了,可厂里有人告发,说她当过姨太太,是“剥削阶级”。技术员被叫去谈话,让他考虑“影响”。技术员犹豫了,李姨主动退了婚。她一个人把两个孩子拉扯大,终身未再嫁。
有些姨太太,留在了原来的家庭,可身份变了。她们不再是“太太”,而是“保姆”“亲戚”“朋友”。她们帮着带孩子、做饭、洗衣,拿微薄的工资,住简陋的偏房。正妻有的容得下她们,有的容不下。
容得下的,相安无事;容不下的,整天吵架,摔碗砸盆。她们夹在中间,两头受气。有的实在受不了,收拾包袱走了。走时,孩子抱住腿哭。她们也哭,哭完,还是走了。孩子留下,她们走了。这是那个时代的悲剧,也是那些女人的宿命。
政府也做了安置。有些地方成立了“妇女教养所”,收容无家可归的姨太太,教她们识字、学手艺,帮她们找工作、找对象。她们有的留在城里,有的去了新疆、内蒙、黑龙江,支援边疆建设。她们换了名字,换了身份,换了活法。那段不堪回首的过去,被她们埋在心底,从不提起。
有的去尼姑庵,有的去道观,有的在家修行。她们吃斋念佛,晨钟暮鼓,了此残生。她们的过去,随着青灯古佛,渐渐淡去。可那淡去的,只是记忆,不是伤痕。伤痕还在,隐隐作痛。
一夫一妻制是时代的进步,可这进步的代价,是无数姨太太们的血泪。她们不是自愿的,是被逼的;不是错误的,是时代的牺牲品。她们应该被记住,不是为了猎奇,是为了警醒。警醒后人,不要再让这样的悲剧重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