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则围绕高空抛物连坐追责制度的讨论文案,发文者对高空抛物找不到实际侵权人时全楼住户连带补偿的法律规定提出质疑,认为无辜住户没有实施抛物行为却要承担赔偿责任有失公允。从法律层面来讲,该规则源自《民法典》中高空抛物的过错推定条款,立法初衷是出于保护被砸伤者的人身安全,在难以锁定具体抛物人的客观困境下,由整栋楼潜在加害住户先行补偿,而能够举证自身不在家、不具备抛物条件的住户可以依法免责,并非所有住户一律硬性赔钱;同时连带赔偿后,一旦后续找到真正的抛物肇事者,垫付赔款的无辜住户有权向实际侵权人追偿。这项制度是权衡受害者维权难与住户财产权益后的立法选择,虽看似牵连无辜住户,实则倒逼小区完善监控、物业履职,从源头减少高空抛物陋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