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旬阳男子隐瞒HPV传染女友,最令人发指的地方在于:男方明知自己身患高危病毒,却故意隐瞒事实,无防护地把病毒传染给女友,把人家的健康当儿戏,体现出他的自私,歹毒和毫无底线。
而更让人惊掉眼球的是,承担着致癌风险和长期精神折磨的女方,在法院调解结案时,仅仅得到了1.5万的赔付款,男方没有刑责,也没有受到额外的惩戒。男方甚至没有公开道歉信用记录也没有受到影响。
隐瞒性病就相当于侵犯对方知情权,外带还要经洛赔偿,严重可以涉及刑事处罚。
而在法院的斡旋下,仅仅赔偿了1.5万就结案了事,说句不好听的话,这点儿钱还不够女方复查和治疗的费用。
怎么可能让女方满意,让社会公众满意?法院是依据什么规定调解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