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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唐山,女子一家花了5万元,承包了荒坑,租期50年,可才过去20年,荒坑被征用

河北唐山,女子一家花了5万元,承包了荒坑,租期50年,可才过去20年,荒坑被征用了,女子一家不满补偿协议,就遭到了工作人员强制进场施工,女子一家进行阻止,民警将女子丈夫拉下车,女子激动之下掏出菜刀,砍伤了民警,女子的行为被认定为袭警罪,但女子认为自己无罪。

这个女子叫屈晓玲,河北唐山滦州市雷庄镇黄庄村人,2026年54岁。她和丈夫韩国都是地道农民,一辈子勤恳过日子,没跟人红过脸。2001年4月,村里公开招标承包荒坑,那是一片27亩的废弃洼地,乱石遍地、杂草丛生,没人愿意接手。韩国想着能多份营生,咬咬牙拿出全家积蓄5万元,和村委会签了50年承包合同,约定每10年交1万元租金,一次性付清。

接下来20年,夫妻俩把所有精力都耗在这片荒坑上。每天天不亮就下地,一筐筐挑走乱石,一车车运来土壤,硬生生把荒坑改造成能耕种的平地。他们在地里种上杨树、果树,还挖了鱼塘养鱼,慢慢把荒地变成了全家的生计来源。期间他们按时交租金,从没拖欠,日子虽不富裕,但安稳踏实。
变故发生在2021年。当年3月,韩国按合同准备交下一个10年租金,村委会却突然拒收,说这片地要被政府征用,建205国道综合服务区。4月13日,征地公告正式发布,6月21日,村委会送来《解除荒坑协议通知书》。
核心矛盾卡在补偿款上。屈晓玲一家提出,20年投入的人力、物力,填土方、种树木、修设施,加上剩余30年承包期的收益,合计要求合理补偿。但政府给出的补偿标准远低于他们的预期,连当年投入的成本都不够。双方多次协商,始终谈不拢,韩国一家拒绝签字。
2021年7月19日晚,村干部突然通知,第二天要进场强制清表。屈晓玲一家慌了,连夜守在地里,怕辛苦多年的成果被推平。
2021年7月20日早上7点,70名警力、多辆警车和铲车赶到现场,准备强制施工。韩国站在自家铲车上阻拦,双方僵持不下。随后,一名便衣民警上前拽住韩国的腿,强行把他往下拉。
屈晓玲就在旁边,亲眼看着丈夫被拖拽、挣扎,情绪瞬间崩溃。她当时满脑子都是“不能让他们把丈夫抓走”“不能让地被推了”,慌乱中从随身布包里掏出一把切菜用的旧菜刀,朝着拽丈夫的民警砍了过去。这一刀砍中滦州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大队长冯国忠的头部,当场流血;另一名辅警上前制止,也被她抓伤胳膊。事后鉴定,两名民警都是轻微伤。混乱中,屈晓玲本人也被推倒,两根肋骨骨折。
2023年5月9日,屈晓玲袭警案开庭审理。检方认为,她使用菜刀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民警,符合袭警罪构成要件。辩护律师则坚持无罪辩护,核心理由有两点:一是镇政府强制进场行为违法,后续两级法院已认定镇政府“明显超越职权、程序违法”;二是民警参与违法征地清表,不属于“依法执行职务”,屈晓玲是为保护家人和财产,属于正当防卫 。
2026年5月11日,一审判决出炉:屈晓玲构成袭警罪,免予刑事处罚 。这个结果看似从轻,却让屈晓玲无法接受。她此时已确诊中晚期鼻型细胞淋巴癌,身体虚弱,仍坚持当庭上诉,反复说“我无罪,我是被逼的” 。
这起案子的争议核心,是公民财产权与行政强制权的边界,也是正当防卫与袭警罪的认定难题。根据2025年1月施行的袭警罪司法解释,使用管制刀具袭击民警、造成轻微伤以上后果,可认定为“暴力袭击” 。但前提是,民警必须在“依法执行职务” 。
本案关键事实已被法院确认:镇政府强制清表程序违法、越权行事。民警参与违法强制施工,其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存疑。屈晓玲持刀伤人,是在丈夫被强行拖拽、自家财产面临被损毁的紧急情况下,主观目的是保护家人和财产,而非故意袭击民警。
从情理上看,屈晓玲的行为是底层农民在维权无门、人身财产受威胁时的本能反抗。20年心血付诸东流,补偿谈不拢就被强拆,换做任何人都可能情绪失控。从法律上看,她的行为确实造成民警受伤,符合袭警罪的部分构成要件,但执法行为的违法性,又让正当防卫的抗辩理由难以忽视。
如今案子仍在上诉中,屈晓玲拖着病体坚持讨说法,背后是无数农民对土地的珍视、对公平补偿的期待。征地拆迁本是为公共利益,但绝不能以牺牲个体合法权益为代价。行政机关必须严格依法办事,充分尊重公民财产权,做好沟通协商,避免暴力冲突。
而面对矛盾纠纷,即便是权益受损,也应通过合法途径维权,不能采取极端暴力行为,否则可能触犯法律,承担相应责任。法律既要维护执法权威,也要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寻求情理与法理的平衡,才是这起案件最该厘清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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