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公公得了心衰,每天都要吃十种以上的药,怕他记不住,主动每周六去给他分出一星期的药量。
早就给他买了那种一周七天,一天三次的那种药盒,这回是派上大用场了。
婆婆总是念叨公公爱吃我炖的鸡鱼肉等,说她炖不出这个味道。
于是我的任务就在婆婆的念叨下多了一个,不去想是不是故意这样说的了,既然爱吃,也不费事儿,他俩也老了,自己弄不了了,我就每周六下午炖好,用保温桶拿过去。
之前都是炖个肘子,炖个鸡,炖个鱼的,队友说该吃回红烧肉了。
所以今天打算做最拿手的红烧肉,但是做了这么多回炖肉。也始终搞不清楚究竟是加热水还是加冷水,肉更嫩,更好吃一些。
今天中午突然就悟出来,干脆以后就这样来操作。
如果焯水了的肉就加热水炖,如果没有焯水就加凉水炖。
您看行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