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得漂亮!”安徽芜湖,一卖淫团伙被连锅端掉。据悉,这个卖淫团伙一共有14名成员,他们长期盘踞酒店从事不法交易。当地警方在得到线索后,果断出击,将该团伙一网打尽。
据了解,该团伙14人分工明确,其中有7人专门从事卖淫,另外7人则招募失足女、招揽生意等,非法获得达数十万元。
据深圳新闻网报道,5月13日晚,当地派出所接到线索,辖区一家酒店存在涉黄违法行为。
民警联合治安大队暗中排查,锁定涉案房间与人员位置后,迅速展开抓捕行动,当场抓获14名涉案人员。
经审讯得知,从2025年1月起,男子赵某等7人聚在一起,想出了靠组织女子卖淫牟取非法利益。
于是,他们说干就干,且分工明确。
有人靠网络招募卖淫女子,并拉客源,有人被安排望风、接送,长期介绍卖淫。
经计算,他们从事非法交易所得高达数十万元。
行动当晚,易某等被招募来的7人正在酒店内进行卖淫嫖娼活动。
他们事后均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从法律角度来看,该如何评价此案呢?
组织卖淫及卖淫嫖娼是法律明确禁止的违法犯罪行为。
这类行为不仅扰乱社会治安,败坏社会风气,还容易滋生其他违法犯罪,危害极大。
因此成为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的对象。
1、7名失足女卖淫的行为,属于治安违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10—15日拘留,可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
7名女子牺牲色相牟取非法利益,已经违法,依法要被给予行政处罚。
2、赵某等7人组织卖淫的行为构成犯罪。
《刑法》第359条第一款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赵某等人长期共同实施网络招募卖淫女、线上代聊招揽嫖客、专人望风接送等介绍卖淫行为,非法获利数10万元,已经达到了该罪的立案标准,依法要承担刑事责任。
目前,参与卖淫嫖娼的7名女子已被处以行政处罚。
而赵某宇7人因涉嫌介绍卖淫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此事传开后,网友纷纷评论:“年纪轻轻干这样的事,不嫌丢人吗?家人的脸往哪搁?”
“好好找个正经工作过日子不行吗,非要走歪门邪道!”
是啊,从该具体情况来看,这14人大多数都是年轻人,年轻人,有手有脚,身体康健,完全可以找一份正经的工作赚钱来生活。
他们却为了贪图轻松、快速来钱,完全摈弃法律和道德的底线。
到最后,不仅丢脸,更毁了自己的前程,还让家人蒙羞。
当然,他们这样做的危害远不止于此,要知道,这种没有健康保障的一次性交易,极大可能会造成性病、皮肤等疾病的传染。
比如说艾滋病,其主要传播途径就是无保护的性接触。
要知道,一旦感染艾滋病,目前是没有办法彻底治愈的,需终身服药,不仅身体遭受不可逆损害,还会给个人、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与精神负担,得不偿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