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岁的老丈人,冲40岁女婿脸上直接吐口水,结果被女婿一个抱摔,硬生生摔断了9根肋骨!
最后女婿被判了8个月,赔了6万多。女婿委屈啊,上诉喊冤说“我是正当防卫”!直接被法院驳回:维持原判。
先别急着站队。咱们必须承认,先动手的确实不占理。监控里看得很清楚,虽说一家子因为经济矛盾闹到了经侦支队去领材料,但这老丈人属实是脾气有点大。
民警在场把两人拉开了,刚消停了11分钟,你猜怎么着?老丈人又冲上去了,直接开骂加物理攻击——“口水洗脸”!
说实话,被人大庭广众之下吐一脸唾沫,是个有血性的都受不了,谁还没点上头的时候?但要理性看待这个问题。
吐口水确实侮辱人、算不法侵害,但它毕竟没有严重到危及生命安全的地步,这和拳打脚踢完全不是一个性质。
这女婿犯了什么致命错呢?他太“较真”了。仗着年轻力壮,对着一个花甲老人,直接上了一个专业摔跤里的“抱腿摔”。
65岁啊,估计大多数人骨头脆得跟饼干差不多,你猛地抱起左腿往上推,直接给人仰面拍地上,咔吧一下断九根肋骨。
咱们说句实在的,这时候哪怕推一把,赶紧转身跑了,或者是喊大厅里的民警来帮忙,也不至于弄成这样。
法律就是法律,不看你当时有多气,就看你这反击的量级跟对方的攻击量级匹配不匹配。人家拿牙签戳你,你得拿茶杯挡,绝不能用加特林给人扫了。这就叫做“防卫过当”,甚至转成互殴,再重点就是“故意伤害”。
也别觉得8个月和6万块是重判,说实话法院真的是“人情味”在里头了。毕竟老头90%的责任比例都认了,要是真由着你胡来,把老汉摔瘫痪了,那就不是8个月这么简单了。
所以,这案子也给咱们当了回活教材:第一,别惹老实人。 特别是当丈人的,感情账不能用肢体动作来结,更别说吐口水了。
第二,当老实人的也别上头。 受委屈了第一时间别总想着“还手解气”,否则代价可不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