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架反被戳瞎右眼:14岁不是暴力的免死金牌
2026年1月7日,浙江瑞安安阳实验小学的课间,42岁的英语老师宋女士像往常一样走上讲台。看到班里一男一女两名六年级学生发生冲突,她本能地上前劝阻。这本是教师再寻常不过的职责,却成了她噩梦的开始。
在三次拉架后,情绪失控的女生突然掏出一把金属镊子,趁宋老师毫无防备时狠狠刺向她的右眼。眼球当场破裂,鲜血直流。两次紧急手术后,宋老师右眼视力仅剩0.04,面临白内障、青光眼等终身并发症,更被确诊为创伤后应激障碍,每晚反复梦见被伤害的场景。
然而,比身体伤痛更让人寒心的是后续处理。因涉事女生未满14周岁,警方依法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仅予以训诫。事发四个多月,家属仅支付不到两万元医疗费,后续高昂的治疗费与康复费至今无着落。5月19日,学校虽发布通报称已对涉事学生进行处理,但“训诫”二字,真的能抚平一位尽职教师的身心创伤吗?
我们理解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初衷,但保护绝不等于纵容。一个六年级学生完全清楚镊子戳眼睛意味着什么,这种带有明显恶意的暴力行为,不能因为年龄就被轻飘飘地“一训了之”。如果连守护校园的老师都无法被妥善保护,未来还有谁敢上前制止欺凌?
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是孩子的权益,而非暴行的 免死金牌。做错了事就必须付出代价,监护人该赔偿的赔偿,该送专门学校的必须送去矫治。唯有让施暴者真正敬畏规则,才能守住校园安全的底线,别让老师的公道缺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