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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心又离谱!14岁少年为父庆生酒后跳楼,父母索赔68万告房东,法院判决大快人心。

痛心又离谱!14岁少年为父庆生酒后跳楼,父母索赔68万告房东,法院判决大快人心。

4月27日,广州中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一对夫妇的全部上诉,维持一审原判,这对夫妇的14岁儿子,在为父亲庆生时酒后跳楼身亡,他们竟将房东告上法庭,以窗台太低、未装防盗网为由,索赔68万余元,最终被法院驳回所有诉求。

消息一出,全网炸开了锅,有人痛心少年的离去,更有人怒斥这对父母,不该把自己的监护失职,转嫁到无辜的房东身上。

这起悲剧发生在2024年8月22日晚上,广州白云区某小区20栋4楼的一套出租屋里。当天是小叶爸爸的生日,小叶一家特意聚在一起,办了一场简单的家宴,没人能想到,这场充满温情的生日聚会,会成为14岁小叶生命的终点。

小叶出生于2009年9月,出事时刚满14岁,还是个未成年的孩子。那天饭桌上,一家人都喝了酒,一开始喝的是白酒,后来又换成了啤酒,原本不该喝酒的小叶,也被家人允许喝了起来。

据小叶的哥哥后来向警察陈述,弟弟那天喝了两杯一次性杯子的白酒,还和家里人一起喝了半打瓶装啤酒,喝到后面,情绪就变得有些失控。

酒过三巡,小叶的哥哥和堂哥吃饱了,坐在沙发上休息,小叶还坐在饭桌上,意犹未尽地想叫他们一起猜拳喝酒,见没人理自己,他突然情绪爆发,猛地起身冲到厨房,拿起了一把刀。

小叶的妈妈见状,赶紧上前拦住他,堂哥也迅速冲过去,抢下了他手里的刀,还紧紧抱住了他,可失控的小叶根本拦不住,一边挣扎,一边拿起厨房里的东西到处摔,后来又拿起一把水果刀,妈妈又急忙把水果刀夺了过来。

几个人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也没能完全控制住小叶,还被他摔烂的东西划伤了。小叶的哥哥实在没办法,只能拨打120急救电话,希望医生能过来帮忙。

可120工作人员到场后,检查了一下小叶的情况,说他只是喝醉了,没有生命危险。一家人忙活了半天,也渐渐累了,见小叶暂时平静了一些,就松开了手,想让他缓一缓。

可没人能预料到,就在大家松开手的瞬间,小叶突然挣脱束缚,朝着客厅的窗台跑去,纵身一跃,从4楼跳了下去。等一家人反应过来,冲下楼去时,小叶已经没了生命体征,一场本该欢乐的生日家宴,瞬间变成了天人永隔的悲剧。

小叶的父母悲痛欲绝,好好的儿子,怎么就突然没了,他们始终无法接受这个现实,悲痛过后,小叶的父母没有反思自己的问题,反而把所有的怒火和责任,都推到了房东身上。

他们认为,儿子之所以会跳楼身亡,根本原因是出租屋的窗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窗台高度只有1.01米,而且没有安装防盗网,还擅自改变了房屋结构,正是这些问题,才让儿子轻易爬上窗台,最终酿成悲剧。

于是,小叶的父母一纸诉状,将出租屋的出租人告上了法庭,要求对方承担50%的赔偿责任,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失费等各项损失共计68万余元。

他们在法庭上声称,房东作为房屋的出租人,有义务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房屋,而这套出租屋的窗台高度不达标,也没有安装防盗网,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与儿子的死亡有直接因果关系。

面对小叶父母的索赔,房东一方明确表示不同意赔偿,房东承认,这套出租屋的窗台高度确实是1.01米,但这个高度并没有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完全符合住宅窗台的安全标准。

而且,小叶的死亡是他自己酒后情绪失控、主动跳楼导致的,属于自杀行为,和房屋本身没有任何关系,自己不应该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一审法院受理此案后,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取证,调取了事发后公安部门对小叶亲属所作的询问笔录,也对出租屋的窗台高度进行了核实,确认窗台高度1.01米符合国家规定,房东已经履行了提供符合安全标准房屋的义务。

法院认为,小叶已经14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对饮酒可能导致的情绪失控、行为失当,以及从4楼跳下会造成的致命后果,应该具备与自己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认知能力。

这场悲剧的发生,主要是小叶自身的不当行为,以及他的父母作为监护人,没有尽到应有的监护职责共同导致的,他们明知小叶是未成年人,却允许他大量饮酒,在小叶情绪失控、出现危险行为时,也没有采取有效的措施阻止,最终导致悲剧发生。

基于这些事实,一审法院作出判决,驳回小叶父母的全部诉讼请求,认定房东无责。小叶的父母对此不服,认为法院判决不公,又提起了上诉,希望二审法院能改判,让房东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今年4月27日,广州中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了终审判决,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再次驳回了小叶父母的上诉,维持原判。

小叶父母的索赔,最终被法院驳回,这不仅是对法律的尊重,更是对责任的明确。这场悲剧也给所有父母敲响了警钟:监护不是一句口号,而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

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一定要尽到自己的职责,看好自己的孩子,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远离危险行为,别让一时的疏忽,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