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就是个怪胎,产生的背景名不正言不顺,其产生的目的是毫无底线的明目张胆的对业主巧取豪夺,进入住宅小区也是偷偷摸摸,其服务也是马马虎虎,甚至有的物业公司涉黑。”
回:
物业公司至始至终一直有民典法加持,并且直接与房产挂钩收物业费,本质上与收房产税没有区别,甚至于物业有无服务没有关系,住房必须交物业费(仿真房产税)
附件:民法典物业诸条款,蓄意仿房产税按建筑面积计征之制,假手物业向住户套取税赋,侯爷分食。国不可不察也!
“物业公司就是个怪胎,产生的背景名不正言不顺,其产生的目的是毫无底线的明目张胆的对业主巧取豪夺,进入住宅小区也是偷偷摸摸,其服务也是马马虎虎,甚至有的物业公司涉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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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至始至终一直有民典法加持,并且直接与房产挂钩收物业费,本质上与收房产税没有区别,甚至于物业有无服务没有关系,住房必须交物业费(仿真房产税)
附件:民法典物业诸条款,蓄意仿房产税按建筑面积计征之制,假手物业向住户套取税赋,侯爷分食。国不可不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