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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恩施,在恩施大峡谷景区内,游客看见一只大概10岁左右的老年金毛犬,因为体力不

湖北恩施,在恩施大峡谷景区内,游客看见一只大概10岁左右的老年金毛犬,因为体力不支,金毛犬主人为狗狗安排轿工抬着去另一个景区,而主人却满头大汗的牵着狗绳一路跟着轿工跑着,周围游客纷纷言道:这费用肯定不低吧!但是也被大家点赞,居然养了,就要负责,它不仅仅是一条狗,对于主人来说,就如家人般的存在。

在恩施大峡谷出了件挺暖心的新鲜事,不少去爬山的游客都撞见了特别的一幕:两个抬滑竿的轿夫肩上的滑竿里坐的不是游客,而是一只岁数不小的金毛犬,狗子趴在垫子上蔫蔫的,看起来没什么精神,旁边跟着个气喘吁吁的主人,手里攥着狗绳,一路跟着滑竿跑,额头上的汗顺着脸往下流,连衣服后背都湿了一大片。

后来有游客打听才知道,这只金毛已经养了快十年,放在狗里算是妥妥的老年人了,平时在家就不爱动,关节也不好。这次主人出来玩想着狗子一辈子没看过大山的风景,就特意把它带上了,没成想爬了没到一半,狗子就彻底走不动了,趴在台阶上直喘粗气,牵也牵不动,抱也抱不动,这山路台阶又陡又多,总不能把狗子扔在半路。

主人纠结了半天,最后找了景区抬滑竿的轿工,商量着给狗子也抬个“座”,直接抬到下一个景点去。本来轿夫还觉得新鲜,干了这么多年从来没抬过狗,谈好价格之后就特意给滑竿上多加了一层厚垫子,怕狗子趴在上面硌得慌,一路上抬得也稳,生怕晃着它。

主人也不放心让狗子单独被抬着,就自己跟着滑竿走,走了快一个小时的山路,累得满头大汗也没说要歇会儿,时不时还低头看看狗子的状态,怕它坐得不舒服。

周围路过的游客刚开始都觉得稀奇,还有人嘀咕说这也太讲究了,抬个狗上山得花不少钱吧,这钱花得值不值啊?

等知道是狗子岁数大了走不动,大伙反倒都夸这个主人靠谱。

毕竟真养过宠物的都懂,养了十年的狗早就不是普通的小动物了,跟家里的成员没什么区别,要是真看着它累得走不动路,谁也不忍心把它扔在后面。

其实景区里以前也不是没有带宠物来的游客,多数要么走到一半把狗扔下,要么就强行拖着走,很少有人愿意花滑竿的钱给狗也安排个座位。

这事儿看起来不大,说白了就是个责任心的问题,当初决定把它带回家的时候,就得做好负责一辈子的准备,不管是平时在家吃饭看病,还是出来玩走不动路了,都不能随便抛弃,能做到这一点,才算是真的对得起“家人”这两个字。

当天这一幕被不少游客拍下来发到了网上,也没什么人说浪费钱,其实这费用肯定不低,但是大家反而评论区全是点赞的,大家夸的不是主人舍得花钱,是他真把狗子当回事的那份心意,这才是养宠物最该有的样子。

这事儿看着暖心,其实是戳中了很多人的共情点。

现在养宠物的人越来越多,但能做到对毛孩子负责到底的真不多。

有人是一时兴起养了,新鲜劲过了就弃养。

有的是嫌宠物年纪大了看病花钱,直接扔了。

对比之下,这个主人花大价钱抬着狗爬山,看似是“小题大做”,其实是把宠物真的当成了家人。

再说景区轿工抬狗,这事儿也没毛病,谁付钱谁就是客户,只要不违反景区规定,不管抬的是人还是狗,都是正常交易。

旁边游客的议论也从最开始的“花冤枉钱”变成了“真有责任心”,说明大家心里都明白,养宠物不是一时的爱好,而是一份长期的责任。

毕竟狗子跟着主人十年,平时帮着主人排忧解闷,老了走不动了主人肯花钱照顾,这才是最基础的陪伴和回馈。

《民法典》第1245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本次案例中,主人饲养金毛犬十年,对其具有合法的饲养和管理权,有权为其安排景区轿工服务,物业和景区无权干涉。

轿工抬狗属于双方自愿交易行为,未侵犯第三方权益,符合法律规定。

主人的行为也未违反景区相关管理规定,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