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环卫工人意外险纠纷案:诉讼时效从“知晓保单”起算,家属胜诉获赔30万
2026年4月20日,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判令保险公司向环卫工人王某某的法定继承人支付30万元意外身故保险金。
2020年2月,滨州创洁保洁公司为王某某等员工投保团体意外险,保额30万元。2021年2月,王某某因工死亡,但投保人未告知家属保险事宜,家属直至2024年才知晓保单存在,2025年起诉索赔。保险公司主张诉讼时效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算,本案已超时效。一审、二审法院均认为,团体意外险具有隐蔽性,投保人未履行告知义务,诉讼时效应从家属知晓保单存在之日起算,本案未超时效,判决保险公司赔付并承担全部诉讼费。
来源 综合财经生活帮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