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谎成性,用武力满足物质欲望的婚姻会长久吗❓
最近几天发了一篇微头条,希望小败和越越为了儿子,双方在分居冷静期能够反思和悔过,评论区持反对意见的居多。
其实小败自己也说,两个人没有大的矛盾。就是越越喜欢动不动不开心,闹情绪,甩脸子。就是要钱。
而26年1月份开始,小败提出只给一万块钱零用钱给越越,越越就不干了,她照例用菜刀挥向老公,希望用武力满足物质欲望。
先来分析一下,小败为什么决定从26年1月份开始准备给越越的零用钱从几万不等降到每个月只给一万块钱呢?
小败说,原来打算给越越缴纳上海养老金,结果在拉缴纳养老金明细清单时,发现了有“好多好多好多好多好多好多”单位上班,注意看,小败用了六个“好多”。
这说明了什么呢?个人认为一般来讲,好多至少三个以上。在小败的表述来看,对方在不下几十个单位上过班,这和他三年前和对方谈朋友时,她轻描淡写地说只在两证明个单位上班的数据大相径庭。
其实作为没有正式工作单位的打工牛马,频繁跳槽换工作不是很大问题。毕竟打工人和用人单位都是双向选择。女方为什么要刻意隐瞒?这才是问题关键。到底是工作能力不足还是人品问题呢?还是工作单位的问题呢?
重新梳理一下两个人的交往过程。小败说是女方主动私信他,要求和她谈恋爱。回头现在分析,女方对小败的个人信息是知道的清清楚楚,而小败对她的认识,全部来自对方怎样说。尽管女方出镜,有人在评论区说女的是二婚,小败即使问对方,对方不承认,小败还能不相信枕边人吗?都说热恋中的男女智商为零。有些人就不要怪小败说小败明明知道对方二婚,现在要离婚了再拿二婚说事。
小败真正知道对方二婚,是在女方怀孕需要结婚,小败父母给了三十万彩礼之后,要结婚登记的前几日。女方告诉小败曾经有过短暂婚史双方父母只见了一面。酒席也没有摆。在小败看来,也只是形式上的短暂结婚登记。
既然只是短暂结婚登记,没有实质性的婚姻生活,那女方为什么要刻意隐瞒?实在是因为纸包不住火了才告诉小败❗️
来看一下二婚再婚需要什么单身证明。一、如果是协议离婚,需要带离婚证原件;二、如果是诉讼离婚,需要带生效的离婚判决书/调解员。而小败说,当时登记时,对方拿出来的单身证明是,生效了的离婚判决书。
找工作频繁跳槽,你可以怪工作单位不好,不人性化;离婚,是诉讼离婚,你可以怪前夫哥不好。
那为什么要刻意隐瞒呢?!那么多个不好的工作单位都让你碰上了?和前夫哥大摆宴席六十桌,连续摆二天二夜,为什么要说成是短暂结婚登记,没有实质婚姻?
小败说,结婚登记时知道对方二婚,并没有深究。毕竟两个人已经有了孩子。所以婚后的两年生活,特别是大龄青年的小败当爸爸后,他干劲十足,拼命赚钱,不抽烟不喝酒,也没有其他社会应酬,一心一意扑在工作上。
两年的婚姻生活,他认为没有大的矛盾,尽管对方经常莫名其妙不开心,闹脾气,甩脸子,只知道要钱。他都尽量满足。并且他说,怪自己的手太松了,心太软了。
为什么26年开始小败却缩减了老婆零用钱呢?归根结底还是小败联想到两年以来女方一家人对他的刻意隐瞒,这让他不得不怀疑她的人品问题。撒谎成性,让小败产生了信任危机。多次拿刀胁迫老公满足物质欲望,让小败已经彻底心寒了。
有人说,女方拿刀也许就是装装样子,根本威胁不到对方的人身安全,没有必要上纲上线。
这是人身安全问题吗?这是女方对老公的态度问题。她没有真正尊重过努力赚钱的老公,没有把公婆的辛苦放在心上,砍老公出门,还带自己的父亲上门去上海公婆租住的小区去闹。去打砸。第二天抱着儿子上门,敲门三小时,不是赔礼道歉,却是兴师问罪。让公婆给自己的儿子做饭吃。两个大人的矛盾,借儿子要挟,这不是一个合格的母亲应该具备的品质。
第一段婚姻是诉讼离婚,第二段婚姻又是诉讼离婚,是他人的问题还是自己的原因呢?
看来持刀威胁老公的人,确实不需要婚姻。如果真是为了孩子,希望双方能够好聚好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