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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一对小夫妻离婚不离家,不仅在一起生活,还共同经营者酒店和蔬果店,对外还

江苏南通,一对小夫妻离婚不离家,不仅在一起生活,还共同经营者酒店和蔬果店,对外还是以夫妻名义,然后老公因为生意需要,找熟人借了150万。
蹊跷的在后面。
写借条的时候,只有男方按了印。女方在旁边一声不吭,可好几笔巨款最后全打进了她的账户。后来债务窟窿兜不住了,这两人竟摸出个压箱底的离婚证,想把黑锅全甩给男方。
债主当然不干,直接把两人告上法庭。终审法官也没惯着他们:别管真离假离,钱一起花了,债就得一块儿背。
俩人这出双簧,算盘打得太精了。
要是真想做财产隔离,早就该把生意账算清,跟大伙儿交代明白。结果呢?他们什么都没说,继续顶着“夫妻店”的招牌在外面搞钱。不知情的外人看这家人恩恩爱爱,自然放心把钱掏出来。
法律上看,这就叫“表见代理”。平时享受着好名声换来的借款便利,外界当然默认你们是一家人。

天底下哪有只占便宜不吃亏的好事。
收钱分红的时候,一声不响把钱往兜里揣;眼看要暴雷了,立马掏出解除关系的文书想拍屁股走人。既想保住家底,又要拿别人的钱疯狂加杠杆,纯粹是拿债权人的钱包填自家的坑。
吃下去多少合伙的红利,翻车的时候就得扛住等价的代价。
总有人觉得自己聪明,能在规则的缝隙里左右横跳。可碰上硬茬,法律分分钟教你认清现实。拿人情当垫脚石,靠欺骗拼凑出来的避风港,终究是一纸空文。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