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强化巡航执法
常态化开展近海、专属经济区及争议海域巡航,严厉打击非法捕捞、非法采砂、走私偷渡、越界作业等违法活动,维护海域秩序。
2. 完善海上应急处置
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加强海上搜救、船舶火灾、人员落水、溢油污染等突发事件处置能力,保障民船航行与渔民生命财产安全。
3. 严密海防管控
联合海空力量开展立体巡查,加强对可疑船舶、人员及违禁物品的查缉,防范海上恐怖主义、跨境犯罪与安全风险。
4. 规范船舶与渔业管理
督促船舶落实航行安全、船员资质、船舶检验等要求,整治“三无”船舶,规范渔业生产秩序,减少海上碰撞与安全事故。
5. 加强协同联动
与海事、渔政、海空军及沿海地方部门建立联防联控,实现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提升整体管控效能。
6. 提升装备与科技水平
列装新型执法舰船、无人机、雷达监控系统,运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实现海域全覆盖、全天候监管。
7. 开展国际合作与维权
在国际法与国内法框架下妥善处置涉外海上事件,参与国际海上执法协作,维护国家海洋权益与航行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