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先生家在廊坊文安县, 普通农户一个, 他有两百平宅基地闲着, 合敏新能源公司来了, 说是TCL的商户, 推销光伏租赁, 签了二十五年协议, 说不用投入, 不用自己管它, 每年给租一千二百, 总计三万块, 霍先生就想地能有收入。
设备一个月就装好, 很快开始发电了, 线路穿了邻居韩家墙, 邻居不乐意了, 觉得很难看, 也不安全, 他说快点拆掉。
霍先生说要按合同来, 公司应先拆它, 等商量好再装回, 可是公司售后说他离职, 客服说会处理, 但是没动静, 好几个月公司不管, 霍先生很着急了, 为要公司出面, 他只好拉了闸, 他拆了采集器, 很快又装好, 也没弄坏。
公司反倒报警了, 说他破坏设备, 警察来调解了, 却没什么用, 公司态度很强硬, 霍先生被抓关十天, 那是二零二五年十月, 出来没几天, 公司就告他了, 二零二六年二月, 要求霍先生赔钱, 大约十九万, 设备回购钱, 电费损失钱, 还有维修费用。
后来大家才看清合同, 对农户的限制很多, 不准他拉闸, 不准碰这设备, 对公司的责任却模糊, 不处理售后也不管, 农户要是违约了, 就得高价买回设备, 赔的钱实在太多, 远比他一年挣的多, 也没有人来公平估价。
霍先生有合同原件, 通话录音都留着, 拘留书起诉状, 发电记录都有, 他想证明非故意, 证明公司不管, 大家都会想, 农户真难, 怎么斗得过大公司。 这事儿说明有公司, 利用信息不对称, 设了合同陷阱, 坑害合作方, 农村新能源推广, 有漏洞地方, 没保护好农户, 也没监管合同公平, 很多人都会想想, 这种新模式风险, 保护弱势方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