岂有此理
每个月800元的“养老消费券”,却变成了“唐僧肉”,不少养老机构雁过拔毛。这件事发生在上海,是不应该的。根据“新闻坊”,市民杜女士遇到了霸王条款,养老机构要先拿走400元,作为“管理费”。市民杜女士就遭遇了这样的霸王条款,机构负责人明确表示,若不接受这400元的扣款,就无法帮她操作使用消费券。更有甚者,一些养老院一听老人要用消费券,便直接抬价。浦东某养老院将费用上涨了整整800元,正好抵消了补贴额度,美其名曰“老人实际没多付”。杨浦则有养老院以“需提升护理等级才能用券”为由,将护理费上涨600元,老人看似得了800元补贴,实际只省下200元,大部分好处流入了机构口袋。这些养老机构的解释是,核销消费券需要先行垫付资金,加上为此额外增加的人力成本,给运营带来了不小压力。但我要说,岂有此理。这笔钱是政府发给老人的专款,任何中间环节都无权截留、克扣,无论如何,受伤的都不应该是老人。政府部门作为政策制定与监督者,养老机构作为服务提供方,都有义务确保政策红利不打折扣地落到老人身上。如果一项好政策,最终却在执行环节走了样、变了形,让老人的获得感被层层盘剥,那无疑是失败,也是社会的悲哀。所以呢,这件事不能止于对曝光个案的查处,更应系统梳理政策执行中的堵点与漏洞,完善资金拨付机制,加强监管力度,从根本上杜绝此类“与老争利”的乱象。
养老消费券补贴,养老机构雁过拔毛?岂有此理!养老消费券从业者称收养老消费券隐形成本高国家发的养老消费券机构要对半分上海晏秋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