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更衣室门口遇上男维修工, 没碰面却吓到失眠, 这算不算侵权? 那天晚上八点,周女士光着身子从更衣室出来,刚走到女卫门口,就看见一个男维修工站在那儿。 她没说话就跑了,回来后整晚睡不着,吃饭也吃不下,医院说是急性应激障碍。 健身房说维修是临时的,保洁阿姨在拐角看着,维修工也说“没看见人”。 可女更衣区和卫生间挨着,本来就是最私密的地方,大晚上的修什么? 为什么偏偏挑这个时间? 法律上真不是非得拍到“他盯了你三秒”才算数。 《民法典》写得明白,私密空间受保护,你在这儿换衣服、上厕所,哪怕没被真看见,只要管理方没拦住风险,就是他们没尽责。 监控、排班表、维修登记——这些证据店家都有,但到现在也没拿出来。 保洁“看着”,不等于万无一失;拐角有盲区,人会眨眼、会走神,制度不能靠人盯。 周女士要道歉、要赔偿,不是小题大做。 维修工是店里雇的,出了事就得店家担着。 退费可以商量,但不等于这事就过去了。 这事没录像,也没目击证人,可有些错,不靠画面也能认出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