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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女司机接了一男一女两个乘客,男乘客临下车前掏出200块钱,叮嘱司机把女乘客

重庆,女司机接了一男一女两个乘客,男乘客临下车前掏出200块钱,叮嘱司机把女乘客安全送回去,结果他刚下车,女乘客就让司机退给她180元。司机不肯,女子竟然说她:不退给我180我投诉你!活不起了? 据法治进行时报道,这件事发生在3月17号深夜,开车的是一位女司机,她的车子里喷了香水味道非常好闻,还放了一大束漂亮的鲜花,布置得非常漂亮。 当时女司机赶到约定地点后,拉开车门的是一个打扮很时髦的女子。女子一进车就开始大呼小叫起来,连连赞叹:这个车好漂亮哇! 这时候一个男子跟了过来,对女子说,他没有坐过这么好看的车,想和女子一块坐,说完就跟上了车,一个劲往女子旁边凑,俩人动作亲昵,看起来关系不一般。 女子对司机说,让她拐个弯,先把这个男乘客送到家,再去送她,还提出给司机加20块钱。司机同意了,于是先去送男乘客。 因为距离不太远,很快男乘客家到了,临下车前男乘客对司机说:我给你扫了200块钱,你把这位美女安全送回家哈。 司机非常高兴,说一定好好的把女乘客送到地方。 男乘客下车后,司机再次启动车子送这个女乘客,结果刚走出没多远,女乘客突然对她说:刚刚我朋友转给你好多钱哈? 司机回答200,女乘客说:等会到了,你扣20块钱,剩下的180退给我哈。 司机一脸疑惑,问她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女乘客说:就是说你只拿20块钱,剩下的180退给我。 女司机说,刚刚男乘客说了,这200块钱是自己的,给的车费,哪里还有退的道理? 女乘客不承认这是车费,说这是男乘客看在自己的面子上才给司机的,如果自己不坐她的车,她根本就拿不到这200块钱。 女乘客的意思很简单,朋友给司机的200块钱,司机只能拿20,剩下的全部要退给她。 司机不同意,她认为这200块钱是男乘客给她的车费和小费,女乘客无权要求她退钱。 俩人吵了一路,司机被烦的没办法,对女子说,那你就去问问你的朋友,这200块钱到底退不退? 让人没想到的是,女子竟然真的给男乘客打电话了,男乘客在那头说,这是给司机的。 女乘客说,这么一小截路,20块钱就够了,凭什么给她200块?男乘客听出她的意思,顺口说让女乘客自己找司机退。 女司机憋了一肚子火,只好答应退给女子180块。 可是女子依然喋喋不休,说男乘客这一段路这么短,女司机竟然想要收200块钱,这是乱收费,自己找她要,还不愿意退,活不起了吗? 女司机忍无可忍,直接将车停下,让女乘客下车,女乘客叫嚣着:你凭什么把我扔在这儿?我要投诉你! 司机说:你想怎么投诉就怎么投诉,我不拉你了! 那么问题来了,男乘客给司机的这200元到底属于什么性质?女乘客是否有权要求司机退回? 男乘客实际乘客费用大约只要20元,但是他却给了司机的200元。这200元,从法律角度来说,实际应付的20元是男乘客给的车费,剩余的180元是给司机的小费,也就是俗称的赠与。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男乘客上车后与司机达成了运送其本人及女乘客的合意,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客运合同关系。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男乘客的车费显然用不了200元,临下车前他叮嘱司机好好的把女乘客送回家,这剩余的180元,实际上是小费,也是附条件的赠予。 小费是顾客基于对服务质量的认可,自愿给予服务者的额外款项,符合赠与行为的特征,一旦支付完成,赠与人无权要求返还。 也就是说,司机只要把女乘客安全送到家,她就可以得到男乘客赠予的200元。 不过女司机将女乘客赶了下去,也就是说,她没有按照男乘客的要求将女乘客送到家,赠与附加的条件没有完成。 在这种情况下,女乘客才有权利要求司机退回这180元,但是退回的钱并不是说要退给女乘客,而是要退给付钱的男乘客。 另外,《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女乘客的行为虽然过分,但是司机将她赶下车属于违约,女乘客可以要求司机赔偿。 最后,您认为司机是否需要退还女乘客1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