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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开封,一女子带着儿子离婚了,嫁给了二婚丈夫后,生活倒很安稳。丈夫给女子养儿子

河南开封,一女子带着儿子离婚了,嫁给了二婚丈夫后,生活倒很安稳。丈夫给女子养儿子,把继子照顾的很好,还花费十几万帮助继子操办婚事。谁知道终身大事刚落定,继子就甩脸回亲爹那边去了,妻子也在一旁拱火,开始各种数落丈夫:你长得也不好看,也没啥钱,竟然还在外面找了女人。气的男子直接声称:离婚吧,我宁愿打光棍,也不想管你跟你儿子的事了! 深圳新闻网3月18日报道了这则新闻。 都说夫妻之间的事情,是没有个定论的。但是作为继父来说,花费十几万,全包婚事,包括订酒店,给彩礼这些,就为了继子可以结婚安家。 一个继父能做到这个份上,确实很不错了。 然而,这一切,却换来继父的寒心,就算离婚、打光棍,这辈子也就这样了。 一切还要从当初的二婚开始。 李女士离婚带娃,带着一个男娃,嫁给了现任丈夫。两个人虽说是二婚,但是婚后的生活还算是很太平。 面对这个重组家庭,丈夫很开明,他把继子当作亲生儿子一般看待,好好照顾他,一直给他好吃好喝的养养大。 夫妻过生活,难免会有生活琐事的矛盾,李女士也经常会跟丈夫闹别扭。 但是丈夫确实脾气暴躁了一些,在生活相处之间,也对李女士动过手。 就在动手之后,李女士的心境也就开始发生了改变。 过日子就这样,前面吵,后面好,丈夫对继子也是很上心,等到继子要结婚的时候,丈夫出资十几万,给孩子张罗婚事,从订酒店、彩礼等这些,全都是继父在操办。 给自己办好终身大事,本来这就是功德一件了,而且还不是亲生父亲,又是出钱、又是出力,做到这个份上,真的应该点赞了。 但是没多久后,继子就变脸了,甚至还跟继父有了矛盾,之后直接就甩脸了,搬出去了,要么就是回去跟自己亲生父亲居住了。 看来,继子的意思就是,将来他只赡养自己的亲爹,而这个将他养大的继父,他完全不会管了。 听到这话,男子真的气的很,他早该想到会是这样的局面。 也因为这些事情,男子非常烦心,经常会跟妻子拌嘴。 而妻子李女士也是很袒护自己的儿子,并不认为儿子做的不对。甚至还叫嚣:“你看看你,长得就这样,非常一般,你还想要有其他的指望?” 意思就是,李女士说自己的丈夫外面有人,长得不好看,还要搞花头。 对于这个事情,丈夫直接就否认了,表示自己都二婚了,年纪也一大把了,怎么可能还外面去乱搞呢! 继子回亲爹那里去了,妻子也诬陷自己丝毫不给自己说理,男子一气之下就跟李女士说:“离婚吧!我以后就算是打一辈子的光棍,我也不会再结婚了!一个人过过得了!” 听到丈夫来真的,李女士又有些心虚,赶紧找丈夫谈复合,表示还愿意再好好过下去。 但是男子表示,他已经被这娘儿俩给伤透心,非常心寒,暂时不考虑回头了。 梳理该事件,如果男子抚养了继子,即便他回到亲生父亲那边去,也不影响他对继父需要承担赡养义务。 如果抛弃继父、不闻不问,继子则犯法。 根据《民典法》第一千零七十二条明确规定,继父或者继母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这也就意味着,只要继父对继子实际履行了抚养、教育的义务,双方就形成了拟制血亲关系,继子在成年之后必须要承担相应的赡养义务。 如何确定“抚养教育”的事实,主要依据以下几点: 第一、长期共同生活:比如说李女士离婚后,就带着儿子跟继父生活,之后继父一直维持稳定的生活供养; 第二、经济支持:继父出资十几万元给继子操办婚礼,已经远超了一般帮扶; 第三、情感投入与家庭认同:操办婚礼是家庭责任的重要体现,表明继父已经将继子视为亲生子女对待。 如果出现这些行为,完全就符合法律中认定的“形成抚养关系”的标准。 根据《刑法》规定,如果继父跟继子存在抚养关系,继子抛弃继父,情节严重如遗弃、虐待,可能构成遗弃罪,要面临5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案中的继父可以申请法律认定,确定跟继子存在法律认可的抚养关系,继子拒绝赡养他,后续则可以上诉维权,要求继子赡养,如果被拒绝,可以强制执行,或者走刑事上诉。 亲情是法律义务,并非“二选一”的抉择,养育之恩也很重大,是责任也是义务。 对于此案,大家都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