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发资讯网

“玩不起?”北京,90后女子见外婆、母亲先后得了癌症,不仅饱受折磨,还要承担巨额

“玩不起?”北京,90后女子见外婆、母亲先后得了癌症,不仅饱受折磨,还要承担巨额的治疗费用,遂为自己买了一份重疾险。怎料,2年半后,女子在也确诊恶性肿瘤后,去保险公司理赔时,保险公司却认为女子买保险时,故意隐瞒了家族肿瘤遗传史,直接拒赔。女子懵了,想到自己买保险时就跟保险销售购买保险的原因,与保险公司多次理论未果后,认为保险公司就是在耍赖,怒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法院这样判! 在北京金融法院的终审法庭上,一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让穿着病号服的黄女士终于卸下了心头的重担。 这场耗时数月的保险理赔官司,不仅关乎她的救命钱,更牵扯出一个让所有投保人都警惕的问题:买保险时如实告知,理赔时却被保险公司以“故意隐瞒”拒赔,到底是谁在耍赖? 很少有人知道,黄女士这场维权之路,走得有多艰难。 2025年1月,她因持续一个月的咳嗽、痰中带血,在北京市某三甲医院确诊为肺腺癌,拿到诊断书的那一刻,她第一个念头不是害怕,而是想起了两年前花6454元/年买的重疾险——那是她在家人接连患癌后,给自己留的最后一条退路。 这份保额50万元的重疾险,是黄女士2022年8月精心挑选的。 当时她刚陪母亲做完乳腺癌化疗,看着母亲头发掉光、浑身无力的模样,又想起外婆因肺癌离世前的痛苦,连夜做了买保险的决定。 投保当天,黄女士特意带着母亲的病历复印件,当面跟经纪人说明情况:外婆68岁时确诊肺癌,不到一年离世。 母亲当时52岁,已确诊乳腺癌和卵巢癌,正在接受化疗,家里积蓄已全部用于治疗,还向亲戚借了10多万元。 她明确问经纪人,这种家族病史是否影响投保,经纪人当场翻看病历后表示“没问题”,还在投保单备注栏简单记录了“家族有肿瘤病史”,随后帮她完成了电子投保。 之后的两年半,黄女士按时足额缴纳保费,哪怕2024年年底母亲病情加重、需要大额治疗费,她也优先凑齐保费,从没有过逾期。 她总说,这份保险是她的“定心丸”,万一自己出事,至少能不用再向亲戚借钱,也能减轻家里的负担。 确诊后的第三天,黄女士就让家人整理好诊断证明、病理报告、住院病历等材料,通过保险公司官方APP提交了理赔申请,还特意拨打客服电话说明情况,客服当时表示“材料齐全,会尽快审核”。 可半个月后,黄女士收到的不是理赔款,而是保险公司寄来的拒赔通知书,落款日期比她提交材料的时间晚了12天。 通知书上除了“故意隐瞒家族肿瘤遗传史”的理由,还附加了一句“投保人主观存在恶意,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不退还已交保费”,这让黄女士彻底懵了。 她第一时间联系了当初的保险经纪人,可对方早已离职,联系不上;再联系保险公司客服,对方却改口说“经纪人的备注不算数,投保单上未明确填写家族病史,就是未如实告知”。 黄女士先后三次带着聊天记录、投保回执和经纪人备注的照片,到保险公司线下网点沟通,每次都被工作人员以“领导不在”“需要核实”为由推脱,甚至有工作人员私下跟她说“这种情况基本赔不了,劝你别白费力气”。 在律师的帮助下,黄女士于2025年3月,正式向北京朝阳法院提起诉讼,除了要求保险公司支付50万元理赔款、退还已交的19362元保费(两年半保费)、豁免后续保费,还要求保险公司公开道歉,因为其拒赔行为给她带来了巨大的精神压力,耽误了部分治疗计划。 一审开庭时,保险公司辩称,黄女士未在投保单“家族病史”栏勾选相关选项,属于故意隐瞒,且经纪人的备注未经过公司审核,不能代表公司意愿。 但法院核查发现,该保险公司的投保单上,仅在“遗传性疾病”栏有勾选选项,压根没有单独的“家族肿瘤病史”勾选栏,也没有任何文字提示投保人需主动告知家族肿瘤病史。 黄女士已向经纪人如实说明家族病史,经纪人作为保险公司授权的投保对接人,其接收信息的行为应视为保险公司接收,且保险合同已超过两年,适用“两年不可抗辩条款”,保险公司无权拒赔。 一审法院最终判决:保险公司支付黄女士50万元理赔款,退还已交保费19362元,豁免后续所有保费,继续履行保险合同,但驳回了黄女士要求公开道歉的诉求。 保险公司不服判决,于2025年5月上诉至北京金融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 二审开庭时,黄女士带着化疗后的疲惫出庭,律师提交了新的证据——保险公司官网公示的“经纪人授权委托书”,证明该经纪人有权对接投保人、接收投保相关信息。 拿到终审判决书的那天,黄女士在医院的长椅上坐了很久,眼泪无声地掉了下来。 这场官司,不仅让她拿到了救命钱,也给所有投保人提了个醒:买保险时一定要留存好沟通记录,遇到不合理拒赔,千万别忍气吞声,法律会给你一个公道。 如果各位看官老爷们已经选择阅读了此文,麻烦您点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各位看官老爷们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