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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姐妹入职不到一年,结婚怀孕了。身体出问题被诊断先兆流产,跟公司请病假,不批;

有个姐妹入职不到一年,结婚怀孕了。身体出问题被诊断先兆流产,跟公司请病假,不批;接着申请婚假、产假,全给拒了。没办法,她休假期间没去上班,结果公司连工资也不发。最后她离职,一纸诉状把公司告了。法院判公司赔她10万多,公司上诉,二审还是维持原判。 按理说,打工人赢了官司,该高兴吧?可我翻完评论,真的笑不出来。 底下好多人在说:“她倒是拿到赔偿了,以后女生找工作更难了。”“我们单位从2020年后就默默不招女生了,不明说,但HR心里有数。”“企业也难,全让老板担,谁还敢招育龄女性?” 看得人心里挺凉的。一边是孕妇权益明明该被保障,另一边是企业压力大、干脆“隐形”不招女性——最后受伤的是谁?还是更多想好好工作、正常生活的普通女孩。 有人说,这事不能全怪企业,也不能全怪女生。法律保护劳动者没错,可如果配套支持跟不上,企业只会用脚投票,最后女性连入场券都拿不到。这难道就是我们想看到的结局吗? 真的破防了。明明是该被保护的事,却让更多女性背上了隐形的就业枷锁。评论里甚至有人骂女生“入职就怀孕”“碰瓷”,可谁又知道她是不是原本也打算好好干下去呢? 这件事吵来吵去,感觉大家都成了输家。女生就业环境变得更难,企业也战战兢兢。或许真像很多网友说的:问题不出在个人,而是需要更系统的支持——比如国家能否给聘用女职工的企业一些补贴?能否分担一部分生育成本?不然全靠企业扛,扛不住的只能躲。 哎,打工已经够难了,希望咱们以后面临的不是“维权还是就业”的二选一,而是堂堂正正工作、堂堂正正休假的权利。 评论区聊聊:你觉得怎么做,才能既不伤企业,又保护好女性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