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樟柯道歉了。 因为《密探》定档海报,盗用了巴西设计师的作品。 他说:我电脑里有个海报文件夹,里面有一张我很喜欢的海报。我让同事去汉化,忘了那张是我从网上收集的,不是授权物料。 同事以为我查过版权,就直接用了。 结果出事。 然后他发微博:错误是我造成的,我道歉,正在联系原设计师沟通赔偿。 捋一捋这个事。 先说这个“错误”本身。 一张海报,盗版了。 侵权了。 原作者看到了,生气了。 网友炸了:大导演也干这事? 按理说,这事儿可大可小。 往小了说:一个疏忽,一张海报,赔钱道歉就完了。 往大了说:国际电影节常客、中国电影导演协会会长、平遥影展创始人——这种身份的人,居然版权意识这么差? 舆论往哪边倒,取决于他怎么回应。 然后他的回应来了。 没有甩锅给同事。 没有说“是团队失误”。 没有用“审核不严”这种万能公关词。 他说:我电脑里有个文件夹。 他说:我忘了里面的东西来源。 他说:我让同事去汉化,是我的指令。 他说:错误是我造成的,我道歉。 这段话,信息量很大。 大在哪? 大在“我”这个字。 我电脑。 我忘了。 我让同事。 我造成的。 我道歉。 六个“我”,把责任全部揽到自己身上。 没有“团队审核不严”,没有“工作人员疏忽”,没有“合作方提供物料有误”。 就是“我”。 一个拍了三十年电影、拿遍国际大奖的导演。 一个55岁、被称为“第六代导演旗手”的人。 一个刚被任命为中央美术学院教授的人。 在侵权事件发酵后,第一时间站出来说: 是我。是我的错。我道歉。 这话说出来,舆论风向就变了。 评论区从“大导演也侵权”,变成了“敢作敢当”“这态度可以”“比那些甩锅的强多了”。 为什么? 因为大众太熟悉另一种道歉了。 那种“我不知情”“团队失误”“已处理相关责任人”的道歉。 那种把责任往外推、把自己摘干净的道歉。 那种道歉完、下次还敢的道歉。 贾樟柯这个,不一样。 他没有把自己摘出去。 他把“我”字写在了最前面。 这不是公关话术。 这是——把自己交出去。 有人说:这不就是应该的吗?本来就该他负责啊。 对,应该。 但“应该”做的事,很多人做不到。 能做到的,反而是少数。 这大概就是为什么网友对他这次道歉,接受度比较高。 不是因为他完美。 是因为他坦诚。 坦诚自己犯了个低级错误。 坦诚自己忘了查版权。 坦诚自己造成了这个局面。 然后说:正在联系原作者,商讨赔偿或合作。 不是“等律师处理”。 是“我同事已经发了邮件,正在等回复”。 细节到这程度,说明什么? 说明他真的在跟进。 说明他不是让团队去擦屁股就算了。 说明他知道这事儿得自己盯着。 这才是道歉该有的样子。 不是“对不起,我错了”,然后就没了。 是“我错了,我在改,我告诉你改到哪一步了”。 有人问:那原作者会原谅他吗? 不知道。 但至少,他给了对方一个“可以沟通”的态度。 赔偿也好,合作也好,都是后续的事。 第一步,是先承认,先联系,先开口。 这第一步,他做到了。 有人说他这是“危机公关”,是怕影响声誉。 我说:如果是公关,就不会用这么“笨”的方式。 公关的写法是:经核查,系工作人员疏忽,已严肃处理,向原作者致歉。 这种写法,责任在“工作人员”,不在“贾导”。 这种写法,既能过关,又保全自己。 但他没这么写。 他写的是:我电脑、我忘了、我造成、我道歉。 这不是公关,这是把自己放进去。 把自己放进去的意思就是:这事儿我扛了,你们要骂就骂我,别骂我同事。 这种扛法,在娱乐圈,少见。 所以,这事儿最后会怎么收场? 大概率是:联系上原作者,赔偿到位,或者合作一张新海报。原作者接受道歉,事情翻篇。 但有一点不会翻篇: 这件事,会成为贾樟柯的一个“标签”。 以后别人提起他,除了《小武》《站台》《三峡好人》,除了威尼斯金狮、戛纳金马车,除了平遥影展—— 还会记得:他55岁那年,因为一张海报翻车,然后站出来说“是我的错”。 这个标签,不丢人。 因为犯错不可怕。 可怕的是犯错之后,不敢认。 他认了。 这就够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