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兆星(1959—)因病去世——吉林财大校友,1978年至1982年在该校前身吉林财贸学院财政金融系金融专业学习。曾任中国人民银行监管一司副司长、中国银行监管组组长(正局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监管三部主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席,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席。
王兆星先后在陕西财经学院、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工作。长期从事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工作,作为中国代表参与国际金融监管改革,代表银行业参加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谈判,主持过中国银行业“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评估、中国银行业实施国际新监管标准研究规划、中国银行业对外开放、完善小企业金融服务、银行业非现场监管系统建设和风险预警等重大课题研究,是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委员,是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理事、兼职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是全国金融“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
生平 1978.09--1982.07 吉林财贸学院(现吉林财经大学)财政金融系金融专业学生 1982.07--1985.07 西安交通大学经金学院(原陕西财经学院)金融系货币银行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5.07--1987.08 西安交通大学经金学院(原陕西财经学院)金融系教员 1987.09--1990.07 西安交通大学经金学院(原陕西财经学院)金融系货币银行学专业博士研究生
澎湃新闻:王兆星的“监管生涯”可以大致分成两段,一段在央行,一段在银保监会(含原银监会)。1978年,王兆星就读于吉林财贸学院(现吉林财经大学)财政金融系金融专业,后在西安交通大学经金学院(原陕西财经学院)金融系货币银行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硕士毕业后,王兆星留校任教,并继续攻读金融系货币银行学专业博士研究生。1990年博士毕业后,王兆星进入中国人民银行,先后在金融管理司、政策研究室、银行司、银行监管一司任职。可以说,从央行任职开始,王兆星便长期从事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工作。2003年4月,原银监会成立。王兆星随后进入银监会银行监管三部出任主任。此后,王兆星的职业生涯一直在金融大街甲15号。2005年6月,王兆星任银监会主席助理、党委委员,并于2006年1月至2007年3月期间兼任北京银监局局长。2007年12月,王兆星任银监会副主席、党委委员。2018年3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设立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王兆星随之出任银保监会副主席、党委委员。就公开信息来看,王兆星上一次以银保监会副主席身份出席活动是在9月25日。银保监会网站9月29日发布的新闻稿显示,9月25日,银保监会、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召开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银保监会副主席王兆星,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何志敏出席会议并讲话,银保监会首席律师刘福寿主持会议。王兆星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和各级银行保险监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工作部署,积极支持科技创新。银保监会网站发布的简历显示,王兆星作为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委员参与国际金融监管改革与监管规则制订,代表银行业参加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谈判,主持过中国银行业实施国际新监管标准研究规划、中国银行业对外开放、完善小企业金融服务等重大课题研究,担任中国国际金融学会副会长、中国金融学会常务理事、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理事、兼职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是全国金融“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2008年3月至2018年3月先后担任北京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北京市西城区第十四届人大代表。
吉林财大2012年:七八级金融校友们纷纷发言,789班校友王松奇、7810班校友王兆星、7811班校友刘天铎、789班校友关浣非、7810班校友王一林、7811班校友苑德军等相继发言表达对母校、对同学的深情厚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