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一位妻子把孩子送到辅导班学习后,与情夫在辅导班楼下的酒店开房,正在进行时,其丈夫突然闯了进来! 丈夫捉奸后收了2.5万补偿,反倒先被判敲诈勒索坐了牢,这理儿在哪?最离谱的是情夫先提补偿,事后反手报警,占尽便宜还装受害者,这操作简直刷新三观! 好在高院再审还了丈夫清白,认定情夫违背公序良俗主动赔偿,丈夫根本没非法占有。可如今丈夫想要回当初退的2.5万,却被以主体不适格驳回,这结果谁看了不觉得憋屈? 我的观点很明确,法律既要讲规则更要守公序良俗,不能让犯错的人全身而退,让受伤害的人二次吃亏! 婚内出轨的过错方本就该为自己的行为买单,自愿的补偿凭什么要退回?这起案子的核心从来不是钱,而是该不该给受伤害的一方一个公道。 你觉得路某这次上诉该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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