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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非谁死谁有理!”四川成都,一七旬大爷晨练时在稻田边洗手,不慎滑倒溺亡,家属将

“并非谁死谁有理!”四川成都,一七旬大爷晨练时在稻田边洗手,不慎滑倒溺亡,家属将村委会和农产品公司告上法庭索赔32万余元。 但法院驳回了诉求,认定管理方无责,因其已尽合理保障义务,是老人个人疏忽及家属看护不到位所致。 这一判决大快人心,它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理性。 在生活中,“谁弱谁有理”的观念时有出现,可法律不是单纯的同情弱者,而是依据事实和责任来裁决。 若纵容这种无理索赔,会破坏社会公平正义,让责任意识淡薄者更肆意。 我们应明白,意外虽令人痛心,但责任需明晰。 你怎么看待这起判决呢?你身边有过类似的事情吗?欢迎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