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女子以15000元月薪进入一家公司,入职7个月后结婚,结婚3个月后,出现先兆性流产,医生让休息两周。她先请22天病假,之后又申请5天婚假和158天产假,公司全没批。她也没上班。产假结束前一天,她给公司发了一封被迫离职的邮件。随后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拖欠工资等共计16万余元。仲裁支持了部分请求,双方都不服,起诉到法院。案子先后经过两审,最终法院这样判了。 陕西西安的张女士,在2023年2月的时候进了上海一家公司的西安分部,她做的是Camera调试工程师,有着每个月1.5万的薪水。 在她入职才七个月之后,张女士就和爱人领了结婚证,本来是件喜事,可谁能想到,刚结婚三个月,麻烦就来了。 2023年12月9号,张女士总觉得身体不舒服,就去医院做了检查,结果出来吓了她一跳。 医生说她有先兆流产的迹象,必须马上休息两周,好好保胎,还特意开了诊断证明,签字盖章一应俱全,半点不含糊。 张女士把诊断证明发给公司,申请休病假保胎,她想着这是身体实在没办法,公司肯定能理解。 两周的病假很快就满了,可张女士的身体还是没恢复好,稍微动一动就不舒服,根本没法去上班。 没办法,她只能一次次去医院复查,每次都拿着新的诊断证明,继续向公司续请病假,就这么断断续续,一直续到了2024年3月3号,前前后后加起来,光病假就休了两个多月。 病假到期那天,张女士想着自己还有婚假没休,而且也该申请产假了,于是就一次性给公司提交了两份请假申请。 这两份申请,一份是10天的婚假,另一份是158天的产假。 不管是之前续请的病假,还是这次的婚假、产假,公司连考虑都没考虑,全部驳回,请假系统里所有申请,清一色都是“未批准”。 公司这边也有自己的想法,觉得张女士从2023年12月开始,就没怎么来上过班,天天请假,早就影响了公司的正常工作。 张女士也没服软,她手里有正规的医院证明,身体也确实不允许上班,她心里清楚,这些假期都是法律赋予她的权利,不是公司想不给就不给的。 所以从2023年12月11号开始,她就没再去公司,安心在家养身体、保胎。 公司见张女士不听安排,也来了气,干脆就停发了她的工资。 大家都知道,孕期和产期最费钱,产检、生孩子、养孩子,哪一样都需要钱,这一下,张女士家里的经济压力一下子就大了起来。 2024年3月22号,张女士顺利生下了孩子,刚生完孩子的她,身体虚弱得不行,连说话都没力气,可她根本没心思好好坐月子,心里全是被拖欠的工资,还有自己该得的权益。 她思来想去,决定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等到了2024年8月15号,她自己申请的产假快结束的前一天,她给公司发了一封《用人单位违法辞退本人被迫离职通知书》。 邮件里写明她因为公司违法拖欠她九个月工资被迫离职,要求公司补发工资,还要赔偿16万。 发完邮件,张女士立马就向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了劳动仲裁,除了16万的赔偿,她还要求公司补缴2023年2月的社保。 仲裁委员会审理了一段时间,最终给出了结果,让公司支付张女士7.6万多元的工资,顺便补缴2023年2月的社保。 这个结果出来,两边都不乐意。 张女士觉得,自己被拖欠了九个月工资,还有各种假期的工资没拿到,7.6万太少了,根本不够弥补自己的损失。 公司则觉得自己太冤了,认为张女士没批假就不来上班,就是旷工,自己根本不该赔钱,于是两边都起诉到了法院。 在法庭上,张女士明确提出,要求公司再额外支付3.23万元的经济补偿金;而公司则一口咬定,张女士未经批准就长期不来上班,属于旷工,不仅不该赔钱,还得追究她的责任。 一审法院经过仔细审理,最终给出了公正的判决。法院认为,张女士提交的病假证明都是正规有效的,婚假和产假也是她的法定权利,公司不批准的做法本身就不对;而且公司拖欠工资九个月,张女士被迫离职,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所以一审判决,公司得支付张女士病假、婚假、产假的工资,再加上经济补偿金,一共10.1万元,同时驳回了双方其他的诉求。 公司还是不服,觉得这个判决太不合理了,立马就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还在法庭上辩解,说要是员工不用批假就能随便休息,那企业以后根本没法管理,还不乱套了。 可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原判,法官还明确说,企业确实有管理权,但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只要员工的假条是真的,不管公司批不批准,都得支付工资,这是员工的法定权利,谁也不能剥夺。 那家公司只能自认倒霉,吞下自己种下的苦果。 本来以为攥着请假审批权,就能拿捏员工,没想到无视法律,最后不仅赔了钱,还落了个不好的名声,也算是给所有企业提了个醒,别把员工的法定权益当儿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