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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白嫖成功!”陕西西安,一24岁女子入职某公司,工资15000,可上班不

[太阳]“白嫖成功!”陕西西安,一24岁女子入职某公司,工资15000,可上班不到1年就结婚怀孕,她被诊断为“先兆流产”,请假14天,假期结束,女子接着又请假2个多月,假期再次结束后,女子又以“依法享有10天婚假”和“临近生产”,她享有158天产假为由,继续请假,被公司拒绝后,女子也不到岗,然后给公司发了“被迫离职通知书”,要求公司给自己补发9个月工资14594.7元,补偿自己16万。双方对簿公堂,案子经过2审,法院最后的判决大大出乎意料。 要说现在的零零后可不得了,她们懂法,知道怎样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最大化,实属不好惹啊! 24岁的张女士刚参加工作月薪一万五,上班不到一年,结婚怀孕请假不断,公司停发工资九个月,这小姑娘一封邮件被迫离职,把公司告上法庭。 仲裁、一审、二审,连番折腾下来,法院判决公司支付她十万一千元。这 消息一出,评论区直接炸了锅。 有人说这姑娘是“职场碰瓷”,入职就为怀孕拿钱,纯属白嫖公司。 也有人拍手称快,认为公司违法拖欠工资活该赔钱,法律保护孕期女性天经地义。 2023年春天,西安姑娘张女士的生活原本挺顺当。24岁,刚找到份调试工程师的活儿,一个月能挣一万五,在本地算高收入。 可谁知道,才干了大半年,事儿就接二连三地来了,年底结了婚,紧接着查出来怀孕,还被医生诊断为先兆流产,让回家歇俩礼拜。 从12月11号开始,她请了病假,本以为歇完就能回去上班,结果身体没恢复,又续了假,一直休到第二年3月3号。 那天她去了公司,没提复工,反而递上两张假条:一张是十天婚假,另一张是预产期3月26号的158天产假。领导没批,但她也没管,3月22号孩子就出生了,比预产期还早了四天。 自打她第一次请病假起,公司就没再给她发过一分钱工资,整整九个月。 直到8月15号,她发了封邮件,说公司拖欠工资,自己没办法才离职,随后就去申请劳动仲裁,开口就要十三万五的工资,外加赔偿金,一共十六万,还要求补缴社保。 仲裁那边没谈拢,两边都觉得不公,干脆闹到了法院。一审下来,法院判公司给十万一千块,比张女士要的少了不少。 两人都不满意,继续上诉。二审结果出来,还是维持原判,公司必须给钱,双方的劳动关系解除,公司还要给张女士补缴社保。 其实类似的事儿在全国各地都在上演。成都有个做文案的邵某某,2023年1月跟公司说自己怀孕了,领导一听,就以她没法出差为由,三番五次劝她辞职。她不肯走,非要公司给书面辞退通知。 结果公司还真写了。后来法院判定这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判公司赔了一万八。公司想拿“被客户投诉”“违反制度”当借口,可根本拿不出证据。 还有些公司不直接辞退,而是玩软刀子。简阳有一家牙科诊所,护士王某2023年7月确诊怀孕,跟领导说了之后,负责人就天天找她谈话,话里话外都是让她自己辞职。 王某不答应,公司就拿出当初入职时约定的“两年内尽量不怀孕”来说事,还说愿意给点补偿,想逼她主动离职。法院一眼就看穿了,说公司这是故意规避法律,最后判公司赔钱。 这些案子看下来,规律很明显。女员工一怀孕,有些公司不想着怎么保障她们的权益,反而挖空心思逼她们走,劝退、调岗、降薪,最后辞退,一套流程下来,就是想逃避责任。 但法律早就有明确规定,不能因为女职工怀孕、生孩子、哺乳,就降工资、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当然,法律保护也不是没有底线。张女士的案子里,关键就是她长期请假,公司到底该不该发工资。 按规定,病假要有医院证明,产假是法定的权利。张女士有先兆流产的诊断,病假是合法的。公司没按程序说她旷工,就直接停了她的工资,这本身就是违法的,所以她才能被迫离职,要求公司赔偿。 法院判的十万一千块,比她要求的少,大概是考虑到她确实很久没上班,没按全薪计算。这也是一种平衡,既承认了公司的违法,也结合了实际情况。 其实企业也有自己的难处,尤其是小公司,关键岗位的人突然长期休假,项目可能就停滞了,招新人要花钱,剩下的人还要多干活。 老板们也会担心,要是法律太偏向员工,会不会有人专门钻空子,入职就怀孕蹭赔偿。 但法律的态度很明确,不能因为少数人可能投机取巧,就不保护所有怀孕的女职工。 生孩子的风险,不该全让女性自己承担,这是大家都认可的道理。法律就是要把这部分成本通过生育保险和社会分担,不让企业独自承受。 张女士虽然赢了官司,拿到了赔偿,但前前后后折腾了仲裁、诉讼,耽误了不少时间,工作也可能受到影响。 公司赔了十万多,不仅丢了钱,费了时间,名声也受了损,管理也乱了。说到底,这事儿没有真正的赢家,就是一个昂贵的教训。 对于怀孕的女职工来说,遇到不公待遇,不用害怕,只要保留好请假证明、沟通记录,找劳动监察、仲裁或者法院,就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企业也该明白,依法保障女职工权益,才是长久发展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