溢价53倍的“暴利” 这每年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成了各行各业曝光问题商品的时候了。 比如,有媒体在江苏丹阳采访,发现一款普通的1.61折射率的镜片,15元进货价,可商家要标价799元。 这就意味着,商家销售这款镜片的溢价高达53倍,妥妥的暴利商品。而且即是商家三折销售,也有16倍的溢价。 如此暴利的商品,怎么有关部门不管管呢?没看到有关部门回应,或者说明确表态。 不过,商家的说法不能说没有道理。对该事,媒体也采访了商家。商家说的是日常设备损耗和眼镜的复购率低,利润只是看起来高,不溢价没办法维持门店经营。 到此,我们似乎也能理解。镜片看起来有53倍的溢价,或者说16倍溢价,可这溢价的部分需要覆盖商家的成本,同时也需要适当的利润。 成本包括门店经营的所有开支。比如说房租、水电,运输以及各种费税,也有人工成本,以及损耗部分。 溢价剔除这些成本之后,若能有适当的利润,这就意味着商家才能正常的经营下去。 否则的话,溢价无法覆盖这些成本,以及必要的利润,对商家来说,就是亏损。长期亏损的话,就只能破产倒闭了。 另外,眼镜行业不是行政垄断或者需要进入门槛的行业。若真的能够获得暴利的话,不用媒体曝光,新商家早就“闻味进入”了。 这种“味”不是气味,而是暴利所传递出来的信息。不管是资本也吧,或者说现有商家也吧,要么投资进入,要么纷纷扩大经营,都会抓住市场机会的。 显然,溢价53倍的暴利,有且只是外行的媒体爆料而已。要是真的暴利的话,商家会抓住机会,就是消费者也是会算账的。 眼镜价格高,消费者自然就会减少对眼镜的消费。比如说,平时使用时多爱惜多保护,延长眼镜的使用时间。 还有,如今的近视手术简单安全成熟。眼镜价格太高,大不了消费者就会去选择做近视手术,这不就不需要眼镜了吗? 如此,只能说镜片的溢价,或者“暴利”,都只是表面现象。毕竟,在这个自由竞争的行业里,很难有真正的暴利存在。 特别是暴利的信息,百分百会通过“价格”信号传递出去。进入的商家多了,或者生产镜片眼镜的,或者销售眼镜的,这些眼镜的“供给者”多了,若是需求不变的情况下,甚至减少的情况,这眼镜也就只能价格下降了。 任何商品或服务,若是没有行政垄断,也就是没有行政许可的情况下,都是很难有暴利的出现。都会遵循商品供求规律,自动的达到市场的平衡。 也就是说,自动的“消灭”所谓的暴利。这是规律,也是事实。有53倍的溢价,只能说明镜片到消费者手中的各个环节“成本太高”而已。 这个成本,或许有很多是媒体不清楚,也不懂的,如此,才有了媒体用53倍溢价爆料的耸人听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