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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不见外了!”3月16日,辽宁沈阳,一女子刚炖好40斤排骨,将其中20多斤放在

“太不见外了!”3月16日,辽宁沈阳,一女子刚炖好40斤排骨,将其中20多斤放在门口放凉,没想到一会儿的功夫,排骨就被一位大爷连盆端走了,女子发现后觉得可恨又可笑,最终选择报警!网友:啥便宜都占! 这事发生在沈阳,开火锅鸡店的张女士那天忙得脚打后脑勺。烀熟了40斤排骨,想着天冷,把暂时用不上的20多斤搁门口降降温,前后也就转身的工夫,再出来一看,连盆带肉全没了!监控里那位大爷,戴着口罩,抱起盆来那叫一个从容,不知道的还以为端自家东西呢 。 你说这位大爷缺这口肉吃吗?我看未必。20多斤排骨,就算按批发价算也将近400块钱,这要是拿回家,得吃到啥时候去 ?可人家愣是就这么端走了,心理素质绝对过硬。这不叫占便宜,这就是偷,而且是明目张胆地偷。 店里监控拍得清清楚楚,这位大爷动作娴熟,目的明确。张女士说得好,这事儿让人又可恨又可笑。恨的是辛苦做的饭菜被人顺走,笑的是这大爷为口吃的连老脸都不要了,监控时代还敢这么干,真是活得“通透” 。 千万别拿“小偷小摸”不当回事。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这400块钱的排骨,完全够得上立案标准。要真把人找出来,拘留罚款一样跑不了 。要是这位大爷以前还有过类似案底,累积起来够上“多次盗窃”,那可就不是赔钱能了事的了,真得进去反省反省 。 有些老人退休后,日子过得太清闲,心里那根弦就松了。总觉着拿店门口点东西不算啥,甚至还有点“捡漏”的窃喜。这种扭曲的价值观,说白了就是惯的。今天端盆排骨,明天就敢搬走人家门口的快递,后天呢? 张女士选择报警,这步棋走得太对了。就得让警察叔叔给大爷上一课,让他明白明白,马路边上的东西,哪怕是放在地上的,它也有主儿,不告而取就是偷 。这400块钱,就当给大爷买个教训,看看这顿排骨到底有多贵。 咱们周围总有些这样爱占便宜的人,觉着拿点小东西无伤大雅。可恰恰就是这种“小恶”,最破坏社会的信任感。店家做生意本来就辛苦,还得时刻防着这种“顺手牵羊”,这成本谁来担? 现在满大街都是摄像头,为这点东西留下案底,晚节不保,值当的吗?真想吃排骨,自己买去啊,何必呢。希望警察能尽快找到这位大爷,让他把排骨钱赔了,也给街坊邻居提个醒: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