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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男子和5位男性朋友去KTV放松,期间,一名女子进入包厢,向他们推销酒水

广东佛山,男子和5位男性朋友去KTV放松,期间,一名女子进入包厢,向他们推销酒水,几人委婉拒绝后,女子并未离开,就在一旁坐着,直至酒局散场了,女子仍呆着包房里。谁知,次日下午,工作人员发现女子时,她已经没了生命体征。事后,家属得知此情况后,认为,男子及其5位朋友对女子有照顾义务,向他们索要35万赔偿。他们怒怼:是她自己进到包房的,凭什么让我们赔?被拒后,家属将男子及其5位朋友告上法庭。法院这样判了。 曾某在KTV里做酒水推销,外人都觉得她这份工作很轻松,陪客人喝喝酒、聊聊天,动动嘴皮子把酒卖出去,提成就能稳稳揣进兜里。 可只有曾某自己心里清楚,这份钱不好赚,受委屈、扛压力是家常便饭,所有的心酸只能自己默默咽下去。 佛山本地的娱乐场所里,酒水推销大多没有固定底薪,收入全靠销售提成。 从业者想要拿到更高收入,就必须主动进入各个包厢推介产品,被拒绝是常态。 为了不丢失业绩机会,很多人会在包厢内停留,等待合适的推销时机,不敢轻易离开。 曾某当天进入包厢,目的很明确,就是完成酒水销售任务。 她面对的是六位普通消费者,对方已经明确表达拒绝,没有任何邀约或挽留行为。 整个过程中,双方没有产生私人交集,也没有出现饮酒、劝酒的互动。 六位男子当晚只是正常朋友聚会,消费行为符合场所规定。 他们没有邀请曾某进入包厢,没有接受她的推销,更没有限制她的人身自由。 酒局结束后,他们按照流程结账离场,没有发现包厢内存在异常情况。 意外发生后,家属陷入巨大的悲痛,情绪上的失控可以被理解。 他们将亲人离世的痛苦,转化为对六位消费者的追责,提出35万元的赔偿要求。 这样的诉求,站在情感角度值得同情,却不符合法律的基本逻辑。 六位男子接到索赔要求时,第一反应是委屈与不解。 他们全程没有过错行为,没有主动接触,没有劝酒,没有强制留人。 仅仅因为对方在自己使用过的包厢内出事,就要承担赔偿责任,实在难以接受。 案件进入庭审程序后,佛山顺德区人民法院调取了完整监控与警方笔录。 法庭查实,曾某属于自主进入包厢,履行工作职责,与消费者不存在私人关系。 六位男子离场时,曾某状态平稳,无任何身体不适的外在表现。 法院进一步认定,双方是服务与消费的关系,并非法律意义上的共同饮酒人。 没有证据表明六位男子存在劝酒、灌酒、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等过错行为。 曾某的死亡结果,与六位男子的消费行为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依据民法典中过错责任的相关规定,行为人有过错才需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六位男子无过错、无邀约、无劝酒、无滞留,不具备担责的法定条件。 KTV作为经营主体,对场所内的工作人员与消费者,负有直接的安全管理责任。 经过严谨审理,法院作出最终判决,驳回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 六位男子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也不用支付相关补偿费用。 这一判决,清晰划定了人情与法理的边界,也明确了消费场景中的责任归属。 这起案件给所有普通人提了醒,法律从不为情绪买单,只以事实为依据。 失去亲人的悲痛值得同情,但不能成为无依据追责、转嫁责任的理由。 公平的判决,既保护了无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法律的权威。 酒水推销的工作模式,也暴露出基层服务从业者的现实困境。 高强度的业绩压力、不固定的工作状态、缺乏完善的保障,都暗藏风险。 每一位职场人都应重视自身安全,学会在工作中保护自己的身体健康。 成年人进入娱乐场所,无论从事服务还是消费,都要对自身行为负责。 消费者坚守边界,不主动邀约、不恶意劝酒,就能规避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从业者守住底线,不勉强自己、不忽视身体信号,才能减少意外的发生。 这起发生在佛山的真实案例,没有复杂的情节,却关乎每个人的生活。 它告诉我们,人情不能替代规则,同情不能超越法律。 合理界定责任,尊重事实依据,才是处理纠纷最公正的方式。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