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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借5万无力偿还,履约成为对方女友,律师称约定无效。 李女士因资金周转困难,向

女子借5万无力偿还,履约成为对方女友,律师称约定无效。 李女士因资金周转困难,向朋友王先生借款5万元,并立下借条,双方明确了还款日期,还约定若还款日期截止时李女士无法偿还借款,便要成为王先生的女朋友。随着还款日期临近,李女士无力还款,于是履行约定,成了王先生的女友。然而相处一段时间后,二人产生矛盾闹分手。此时,王先生想追回欠款,李女士却称约定已履行,不存在欠款一说。王先生咨询律师后得知,双方关于恋爱的约定违背公序良俗,应属无效,而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李女士仍有还款义务。 说他俩有缘吧,最后还是分道扬镳;说他俩没缘分吧,却又达成了这样的契约。 男子借出5万元,最后还把钱要了回来,这在三十六计里算哪一计呢?是以身入局吗? 李女士太老实了,本应起诉他QJ,告赢了稳赚,告不赢也没损失,终究还是吃了老实的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