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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的火锅店老板张女士把炖好的20斤排骨放在门口放凉,转头就被路过的大爷整盆端走

沈阳的火锅店老板张女士把炖好的20斤排骨放在门口放凉,转头就被路过的大爷整盆端走了。这400多块钱的排骨,本来是她打算第二天用的备货,就这么打了水漂。张女士又气又好笑,最后报了警,大爷到了派出所还没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违法,觉得只是拿了点别人不要的东西。 这事让人哭笑不得,可笑过之后,心里头满是无奈。不是心疼那400块钱,而是心疼张女士的辛苦,和大爷这种“理所当然”的占便宜心态。张女士凌晨上货、炖排骨,忙活大半天的成果,就被大爷当成了无人要的“丢弃物”。更气人的是,大爷可能真的觉得自己没做错,毕竟“没人看着的东西就是无主的”,这种根深蒂固的占便宜思想,才是最可怕的。 这些年类似的新闻越来越多。有人把快递放在家门口被邻居抱走,报警后邻居说“以为是别人不要的”;有人晒在楼下的被子被大妈拿走,还理直气壮说“看着没人要,拿回家给我孙子盖”。他们总觉得“没人管”就等于“可以拿”,把公共空间当成自己的仓库,把别人的东西当成免费的福利。这些人不是不懂法,而是把自己的贪心,藏在“不懂事”的借口后面。 更让人寒心的是,有时候受害者反而成了“小气”的代名词。张女士要是不报警,就得自己承担损失;报警了,可能还会有人说她“小题大做”,不就是几斤排骨吗?可他们忘了,这400块钱是张女士熬夜炖出来的心血,是她养家糊口的本钱,凭什么就要白白送给大爷? 法律早就明确说了,拿走别人占有的财物,就算数额不大,也是违法行为。大爷最后被教育了一番,把排骨退了回去,可要是他把排骨吃了,张女士的损失该找谁要?如果这种占便宜的行为不用付出代价,只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效仿。 (事件来源:荔枝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