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哥哥犯罪蹲监狱,男子冒名顶替了哥哥的工作,一干就是35年,退休后,领了1年退休金,就被公司停发,男子申请劳动仲裁被驳回,他告上法院,要求确认自己与公司存在35年劳动关系,法院一审判决:存在35年劳动关系。公司不服,提出上诉,二审判决有不同看法。 在宁夏石嘴山,有位谢先生,大半辈子都在干一件“糊涂事”,也正因这事,他退休后不仅没享到福,反倒惹上了两场官司。 他在同一家单位干了整整三十五年,从年轻力壮干到头发花白,好不容易熬到退休,养老金领了刚满一年,就被突然叫停,连个提前通知都没有。 究其原因,说出来让人唏嘘,他这三十五年的班,从来没以自己的真实身份上过,一直顶着他哥哥的名字在干活。 事情要回溯到1986年,那时候的工作机会不像现在这么多,能进国营单位当正式工,简直比中彩票还难,谢先生的哥哥谢某甲,当年就抓住了这样一个机会。 1986年6月,谢某甲成功被原石嘴山某局录用为合同制工人,仅仅过了四个月,又顺利转为全民合同制工人,这份工作在当时,就是妥妥的“铁饭碗”,能保一辈子安稳。 可谢某甲偏偏不懂珍惜,刚上岗没一个月,就因为多次盗窃被劳教三年,这份人人眼红的工作,就这么被他搁置了。 谢先生看着哥哥浪费了这么好的机会,心里又急又可惜,他思前想后,生出了一个大胆的念头,那就是替哥哥去上班。 他当时盘算着,先以哥哥的身份干着,等哥哥劳教结束出来,再把工作还给哥哥,既不浪费机会,自己也能有份收入,一举两得。 于是,在1986年10月9日,谢先生成了他的哥哥,用他哥哥的身份信息上班,这一上就是三十五年。 这三十五年里,单位换了两次名头,但不管单位怎么更名,谢先生始终在自己的岗位上踏踏实实干活。 他从一个什么都不懂的新手,慢慢熬成了单位里能独当一面的老员工,身边的同事就算有人察觉他的身份不对劲,也都心照不宣,没人点破。 这期间,他三次以谢某甲的名义,和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单位也一直按“谢某甲”的名字,给他发工资、交社保,一切都和正常员工没两样。 谢先生一开始还盼着哥哥劳教结束,可没想到,2007年,哥哥谢某甲又犯下了不可饶恕的大错,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这一下,归还工作的念头彻底破灭了,谢先生只能继续顶着哥哥的名字干下去。 日子一天天过去,谢先生也慢慢到了退休的年纪,他在2021年9月30日,正式办理了退休手续,开始每月领取养老金。 那一年,谢先生过得格外安心,每个月按时到账的养老金,让他觉得这三十五年的辛苦总算有了回报。 可安稳日子只过了一年,2022年9月,相关部门在核查养老金发放情况时,发现了一个严重的问题,真正的谢某甲早已被判无期徒刑,根本不符合领取养老金的条件。 就这样,谢先生的养老金被停发,没有任何缓冲的余地。 谢先生彻底慌了神,他先后好几次以谢某甲的名义,跑到现在的某能源公司某分公司信访,反复说明自己的情况,希望能恢复养老金发放,但每次得到的答复都一样,让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被逼无奈,谢先生只能先去申请劳动仲裁,核心诉求就是确认自己和公司这三十五年的劳动关系。 2025年9月,宁夏回族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这事不属于仲裁受案范围为由,驳回了他的申请。 仲裁被驳回后,谢先生又气又委屈,带着这股怨气,谢先生一纸诉状,把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确认自己从1986年10月到2021年9月期间,与公司存在三十五年的劳动关系。 一审法院经过详细审理,查清了整个案件的来龙去脉。 法院认为,谢先生虽然冒用了哥哥的身份,但他确实在公司工作了三十五年,期间接受公司的管理,从事公司安排的工作,公司也一直向他支付工资、缴纳社保,完全符合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条件。 最终,一审法院判决,谢先生与公司自1986年10月9日起至2021年9月期间,存在三十五年的劳动关系。 对于这个判决,公司表示不服,认为谢先生冒用身份入职,本身就是一种欺诈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于是提起了上诉。 二审法院重新梳理了案件细节,给出了与一审截然不同的判决结果。 二审法院明确,《劳动法》是1995年1月1日才正式施行的,在因此,对谢先生要求确认1995年之前劳动关系的诉求,法院不予审理。 最后,法院认定双方从1995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期间,存在二十六年九个月的劳动关系。 这个结果,谢先生虽然不太满意,没能拿到自己期盼的三十五年劳动关系认定,但也只能接受这个既定事实。 值得庆幸的是,二审判决确认了他的事实劳动关系,他可以凭着这份生效判决书,到相关部门更正自己的参保身份信息,把社保账户从哥哥谢某甲的名下,变更成自己的名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