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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嫖成功!湖南,李女士手头紧,找有好感的张先生借5万块,说还不上就以身相许。张先

白嫖成功!湖南,李女士手头紧,找有好感的张先生借5万块,说还不上就以身相许。张先生答应,让她写借条,还约定还不上钱就做女友。还款日李女士没钱,按约定和张先生恋爱,后因矛盾分手。分手后张先生要她还钱,李女士拒绝,张先生决定起诉。网友质疑:如果判还款,李女士被白嫖。   生活里总有一些看似离谱的事情,悄悄藏着人性的功利与草率。   不久前,一场围绕五万元借款的纠纷,在网络上掀起了不大不小的波澜,没有激烈的肢体冲突,没有复杂的利益牵扯,却因一个荒唐的约定,让两个人从试探走向反目,旁观者看在眼里,也能品出几分耐人寻味的无奈。   李女士那段时间过得并不顺遂,家里突发急事,急需一笔钱来应急。   她四处奔波求助,问遍了身边的亲友,要么是对方无力相助,要么是人情冷暖不愿伸出援手,几番碰壁后,她想到了张先生。   她清楚地知道,张先生对自己抱有好感,这份好感,成了她开口借钱的最后底气。   张先生接到李女士的求助时,内心是矛盾的。   五万元不算一笔小钱,他既不想错过这个能和李女士拉近关系的机会,又担心这笔钱借出去后石沉大海,更抹不开面子直接拒绝。   犹豫再三,他还是向李女士抛出了自己的顾虑,询问若是到期无法还款,该如何收场。   彼时的李女士早已走投无路,面对张先生的疑问,她几乎没有思考,就给出了一个荒唐的承诺:若是还不上这笔钱,她就以身相许,做张先生的女朋友。   这个承诺,恰好击中了张先生的心思,他当即应允了借钱的请求,却也多了个心眼,要求李女士写下借条,除了明确借款金额和还款日期,还特意将“逾期不还则确立恋爱关系”的约定写进了借条,以此来约束李女士。   还款期限如期而至,李女士终究没能凑齐那五万元。   无奈之下,她只能兑现当初的承诺,和张先生走到了一起。   只是,感情从来都不是可以用来抵债的物品,也无法通过约定勉强维系。   相处之后,两人之间的矛盾渐渐显现,性格不合、三观相悖,哪怕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都能引发无休止的争吵,这段始于债务的恋爱,终究没能熬过琐碎的日常,最终还是走向了分手。   分手的消息刚定,张先生就找到了李女士,提出了归还五万元借款的要求。   在他看来,这段恋爱没有修成正果,自己当初的“投入”没有得到回报,借出去的钱自然不能白白损失。   但李女士却有着截然不同的想法,她认为自己已经按照约定,陪张先生走过了一段日子,相当于用自己的时间和感情抵了债务,没有理由再归还这笔钱。   两人各持己见,谁也不肯让步,协商无果后,张先生下定决心,要通过法律途径追回自己的借款。   这件事被传到网上后,很快引发了网友的讨论,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看法。   有人觉得李女士委屈,若是最终被判还款,那段付出的时光就成了无用功;也有人认为,欠债还钱是基本的道理,感情和债务本就无关,不能混为一谈,还有人调侃,这场借贷从一开始就带着功利,最后大概率是两败俱伤。   类似的事情,并非第一次发生。   湖南曾有一名女子,在向他人借款时,同样在借条中约定,若到期无法还款,便以身相许。   后来女子未能按时还款,按照约定与男方交往,两人分手后,男方同样要求女方归还借款,女方以“已经履约”为由拒绝,最终法院判定,这种将人身关系与金钱捆绑的约定,违背公序良俗,属于无效约定,女方仍需归还借款本金。   这场纠葛,没有绝对的受害者,也没有绝对的过错方。   李女士因一时窘迫,将感情当作借款的筹码,太过草率;张先生因心怀好感,将金钱当作追求的工具,太过功利。   他们都忘了,感情是纯粹的,不能用来交易,债务是明确的,不能用人情抵消,一场荒唐的约定,最终让两个人闹得反目成仇。   从法律角度而言,张先生实际交付了五万元,借贷关系合法有效,他的债权理应受到保护。   而那张借条中“逾期不还则做女友”的约定,本质上是将恋爱这种人身关系当作了交易,违背了公序良俗和社会道德,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这样的约定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无法成为李女士拒绝还款的理由。   无论两人是否有过恋爱关系,李女士都有义务归还这笔五万元的借款本金。   这场纠纷,最终只会以李女士归还借款收场,而两人之间那段荒唐的交集,只会成为彼此人生中一段尴尬的过往。   说到底,这不过是一场因功利和草率引发的闹剧,双方都没能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反而耗尽了彼此的体面,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