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朋友借了5万块,同时写了借条,另外双方还约定了还款时间,而且如果还不上,女子便要当这位朋友的女友。 时间到后,女子果真是无力偿还,便履行先前约定成为对方女友,但是后来双方又产生矛盾分手了。 分手后,这位朋友可能觉得吃亏,想要回这5万,可女子却觉得她已经履行约定,双方算是两清了。 其实那就是女子的一厢情愿,律师不那么认为,因为这种违背公序良俗的约定在法律上无效,女子还得还。 其实想想挺可笑,竟然把借贷关系和男女关系扯到一块,我都不用多想,这种关系注定是没有好结果的。 同时我也想告诫某些人,别认为自己很聪明,或者说耍个小聪明,其实就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到时候自食其果,一无所有。 欠债不可怕,踏踏实实努力干,慢慢还上就行了,千万不能干这种蝇营狗苟的事,大家说是吧? 来源:新派新闻 春日生活打卡季 借5万还不上当对方女友分手仍遭追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