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男子经人介绍,与25岁女子订婚,随后,女子先后5次前往男子打工地与他见面并留宿。几个月后,男子见女子一直未能怀孕,便要求推迟婚礼,等女子怀孕后再结婚,女子不肯,双方闹矛盾要分手,男子要求女子退还5万订婚礼金遭拒,男子一气之下将对方告上法庭。 湖南娄底,28岁的李军在东莞电子厂打工,一年回不了几趟家,婚事成了全家的心病。晓梅25岁,眉眼清秀,话不多,递茶时手指微微蜷着,看着挺文静。 见面三次,双方家长就定了亲。李军家按当地规矩,给了5万订婚礼金,还买了三金。晓梅的娘拍着胸脯保证:“我家晓梅老实,肯定给你家生个大胖小子。” 订婚后,晓梅先后五次去东莞看李军,每次住上十天半月。出租屋里添了她买的碎花床单,晾衣绳上挂着两人的衣服,李军觉得日子总算有了盼头,上班都有劲了。 可三个月过去,晓梅的肚子没一点动静。李军的娘急了,天天打电话催:“是不是身体有啥毛病?赶紧去查查。”李军嘴上劝娘别急,心里也犯了嘀咕。 那天晓梅收拾行李准备回家,李军吞吞吐吐地说:“要不……婚礼先缓缓?等你怀上了,咱再风风光光办。” 晓梅手里的衣服“啪”地掉在地上:“你啥意思?觉得我生不了?” “我不是那意思,”李军挠着头,“就是……我妈那边催得紧,你也知道,农村人看重这个。” “看重孩子就不看重我了?”晓梅的眼圈红了,“我跟你睡了这么多次,你现在说这话,是耍我玩呢?” 两人吵到半夜,晓梅第二天一早就走了,拉黑了李军所有的联系方式。李军去她家找过两次,晓梅的娘拦在门口骂:“你个没良心的!我女儿的名声都被你毁了,还想退彩礼?门儿都没有!” 李军气坏了。5万块是他攒了四年的血汗钱,还有借亲戚的两万,本指望结婚后好好过日子,现在闹成这样,钱不能就这么打水漂。他找媒婆调解,晓梅只撂下一句话:“要退钱?先赔我青春损失费!” 没辙,李军咬咬牙,把晓梅告上了法庭。 开庭那天,晓梅穿了件红棉袄,坐在被告席上,眼神直直的。她的律师说,两人已经以夫妻名义同居,彩礼不该退;李军的律师掏出聊天记录,里面晓梅说过“暂时不想要孩子”,证明她并非不能生,是李军单方面变卦。 法官问晓梅:“你是否同意退还部分彩礼?” 晓梅梗着脖子:“他耽误我找对象,凭啥退?” 最后法院判了: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且未实际共同生活,考虑到已有同居事实,晓梅需退还3万彩礼。 拿到判决书那天,李军站在法院门口,看着天上飘的雨,心里五味杂陈。3万不够还账,可他不想再耗下去了。 晓梅家迟迟不还钱,李军申请了强制执行。后来听说,晓梅的娘拿着判决书去李军家闹,被邻居拉开了;再后来,晓梅去了外地,彩礼钱终究是没给。 李军依旧在东莞打工,只是不再轻易提婚事。工友们劝他:“算了,就当买个教训。”他点点头,可夜里躺在空荡荡的出租屋,总想起晓梅第一次来东莞时,两人在夜市吃炒粉,她笑着说“这边的辣椒没家里的够味”。 这场婚事,像场没头没尾的闹剧。李军想要个孩子当婚姻的保障,晓梅想要个踏实的归宿,可谁都没说透心里的盘算,最后闹到对簿公堂,只剩下钱和怨。 村里的老人说:“结婚结的是人,不是肚子。要是一开始就奔着孩子去,这日子从根上就歪了。”李军听着这话,闷头抽完一支烟,烟蒂扔在地上,踩了又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