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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眼了吧!”成都的瞿先生为了追求一名女主播,半年时间在直播间疯狂打赏了167万

“傻眼了吧!”成都的瞿先生为了追求一名女主播,半年时间在直播间疯狂打赏了167万元,私下还给她转了11万多元,为了撑起“榜一大哥”的面子,他甚至借了不少钱,每天只花50元生活费,后来他发现对方早就结婚了,整个人都崩溃了,一气之下起诉到法院,想要回这178万多元。 法院审理后判决:私下转的11万多,因为女主播隐瞒已婚事实跟瞿先生搞暧昧,这笔钱涉及欺骗感情、有违社会公德,必须退还,但直播间那167万打赏款,一分不退。 因为法官认定,打赏本质上是一种消费行为,你花钱买的是主播的感谢、直播间的气氛,还有当时那种被关注的快感,就像花钱看演出、买服务一样,钱花出去了,享受也享受了,不能事后反悔要回来。 我认为直播间里的打赏,是你花钱买“情绪价值”,法律上算消费,不是送人情,而私下转账涉及真实的人际交往,一旦有欺骗,就得另当别论了。 这事也提醒大家:隔着屏幕的心动,可能只是一场精心设计的“演出”,理性上网,别让一时的冲动,变成还不完的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