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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严惩!山西原平,14岁女孩在学校遭到同学霸凌,直到孩子智力严重减退,生活不能

必须严惩!山西原平,14岁女孩在学校遭到同学霸凌,直到孩子智力严重减退,生活不能自理时,女子才意识到问题严重性,赶紧带孩子去医院检查,诊断结果显示女孩颅脑重度损伤、精神障碍。女子赶紧找学校询问,这才得知,女儿被同学持续殴打了一年。女子报警求助,派出所也不给立案,走投无路的她,只能求助记者。 杜女士怎么也想不到,自己14岁的女儿小雅,会在学校里遭遇长达一年的殴打,最后落得个重度颅脑损伤、智力退到3岁孩子水平的下场。 一开始,小雅只是变得沉默寡言,放学回家总躲在房间里,身上偶尔会出现莫名的淤青。 杜女士问起时,孩子要么低头不说,要么就说自己不小心摔的。 她心疼又着急,可看着女儿躲闪的眼神,也只能一遍遍叮嘱她要保护好自己,却没意识到这只是噩梦的开始。 后来,小雅的情况越来越糟,不仅学习成绩一落千丈,连走路都开始不稳,吃饭、上厕所这些基本生活都需要人照顾。 杜女士这才后知后觉,赶紧带着孩子去医院检查,诊断结果显示:重度颅脑损伤,以及精神障碍。 听到这样的噩耗,杜女士眼前一黑,差点瘫倒在地。 医生告诉她,孩子的大脑受到了严重的外力伤害,智力已经退化到了3岁幼儿的水平,后续还需要长期激素治疗。 而激素的副作用,让原本瘦弱的小雅体重暴涨到了200多斤。 直到这时,学校老师才忍不住告诉杜女士,小雅其实已经被打了整整一年。 施暴者是同校的几名同学,殴打地点遍布卫生间、楼道、宿舍和餐厅,只是孩子一直不敢说。 杜女士抱着浑身是伤、眼神懵懂的女儿,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流,她恨自己没能早点发现,更恨那些对孩子下狠手的人。 气愤不已的她拿着诊断书和老师的证言去派出所报案,想为女儿讨个公道。 可等了许久,她却收到了一份《不予立案通知书》,上面写着“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让她向其他主管机关报案。 看着这张薄薄的纸,杜女士的手都在抖,她在通知书背面写下“我不服此决定,与事实不符”,用力按上了自己的指纹,她绝不能让女儿的委屈就这么算了。 之后,杜女士联系了专业律师,仔细研究了通知书上的救济途径。 目前,她正和律师一起整理证据,准备申请行政检察监督,哪怕这条路再难走,她也要为女儿争取一个说法,让那些施暴者和失职的人,都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14岁小雅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校园内被持续殴打一年致重度颅脑损伤、精神障碍,学校未及时发现、制止与报告,明显未尽教育管理职责,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施暴同学构成故意伤害,如果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杜女士可以主张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如果未达刑事年龄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必要时依法矫治教育。 至于派出所不予立案,杜女士可以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理由不成立的,检察院应通知立案。 同时,杜女士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向施暴方与学校主张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害赔偿等,依法维权。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