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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南京,保密局的特务已经把上万名共产党员的处决名单划好了红叉,就等一声令

1949年南京,保密局的特务已经把上万名共产党员的处决名单划好了红叉,就等一声令下,结果一个自己人,把这事给搅黄了。   1949年的南京国民党政权大势已去,全城风声鹤唳,保密局那边,特务头子毛人凤已经把一份上万人的黑名单准备妥当,名字上都打上了预示着死亡的红勾,就等一道命令,来一场黎明前最后的血腥狂欢。   可就在这节骨眼上,一个体制内的“自己人”站出来,硬是给这事踩了脚急刹车。   这个人,不是卧底,也不是起义将领,他叫杨兆龙,是国民党司法行政部的刑事司司长。   杨兆龙是东吴大学法学院毕业,又跑去美国哈佛大学、德国柏林大学深造,拿了个法学博士学位,他跟当时那些靠站队上位的政客完全是两路人,一辈子都在跟法律条文较劲。   他主持编过影响深远的《中华民国六法全书》,还代表中国参与过东京审判,是把东条英机等一众日本战犯送上绞刑架的法律专家之一。   他这辈子,脑子里装的就一件事:法律,他信的不是哪个党,哪个派,而是法律本身的神圣和程序正义。   当他听说保密局要绕开所有法院、检察院,直接拿着一份名单搞大屠杀的时候,他当场就炸了,在他看来,这简直是疯了。   这些人,不管他们是什么身份,犯了什么罪,都必须经过公开审判,有律师辩护,有法官判决,这才是法治国家该有的样子。   不经审判就大规模杀人,这跟土匪有什么区别,这不光是要杀人,更是在砸烂他毕生守护的“法”字招牌!   他把目标锁定在了当时的代总统李宗仁和行政院长何应钦身上,杨兆龙直接找上门,没喊口号,也没讲主义,就掰开了揉碎了给他们讲道理:   从法统上说,不经审判就杀人,等于政府自己承认自己是暴力集团,国家法统就崩了,从国际影响上说,这事一旦传出去,国民党在国际上就再也抬不起头,跟纳粹没什么两样。   从历史评价上说,谁签了这个字,谁就是千古罪人,这口黑锅谁也背不起。   最终,同样不愿在历史上留下屠夫骂名的李宗仁被他说动,下令“暂缓执行”,所有在押人员的案件必须移交司法处理。   就这几个字,为上万条生命争取到了等来黎明的宝贵时间,没过多久,解放军渡江,南京解放,一场滔天血案,就这么被一个看似“外人”的法律人给化解了。   杨兆龙不是为了投诚,也不是为了给自己留后路,他做这一切,只是出于一个法律人对程序正义的坚守,一种“我可能不同意你的政治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接受合法审判的权利”的职业信念。   在那个你死我活、阵营分明的年代,这种超越意识形态的专业精神和人性底线,才真正是稀缺品,是黑暗中最亮的光。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