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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走,一独生女继承父母留下的280万房子,过户时被叔叔拦下,要求分房子的10

浙江杭走,一独生女继承父母留下的280万房子,过户时被叔叔拦下,要求分房子的100万,叔叔表示女子父亲去世早于女孩的奶奶,那奶奶有权继承其父亲的房子,现在奶奶走了,那她的份额理应由奶奶的子女继承,现在叔叔让女子现在要么给钱,要么卖房平分,不然休想过户,女子气坏了,一气之下将叔叔姑姑起诉到法庭,没想到法院竟然会这么判!网友:想钱想疯了吧,人家爸妈留给孩子的房子,凭什么分给你们! 小林是家里的独生女,父母省吃俭用一辈子,买了一套280万的房子,就是想给女儿今后留个安稳的依靠。 谁也没料到,父母相继离世后,本该顺理成章的继承,变成了一场撕破脸的闹剧。 女孩拿着房产证和死亡证明,满心期待完成过户。 却被工作人员告知,房产存在继承争议,必须所有继承人签字同意,否则无法办理。 小林一头雾水,自己是独生女,爸妈没有其他子女,怎么会冒出其他继承人。 直到叔叔找上门,张口就要100万,她才明白问题出在哪。 叔叔理直气壮地说,小林的父亲走得早,比奶奶先去世,按照规矩,奶奶有权继承儿子的房产份额。 如今奶奶也不在了,这份份额就该由奶奶的子女,也就是叔叔姑姑们继承。 叔叔放话,要么拿出100万补偿,要么把房子卖掉平分,少一分都不行,否则别想顺利过户。 这话像一盆冰水,浇得女孩浑身发凉。 这套房子是父母一点一滴打拼来的,每一分钱都浸透了家人的汗水。 和叔叔姑姑没有半点关系,如今却要被硬生生分走一大半,任谁都无法接受。 女孩越想越委屈,父母在世时,叔叔姑姑从未主动照料,老人养老、父母就医,全是女孩一人奔波承担。 如今父母留下的唯一念想,反倒成了他们眼中的肥肉,原来亲情在利益面前,显得不堪一击。 小林起初多次协商,愿意出于亲情适当补偿,可叔叔丝毫不退让,咬定100万不松口。 甚至联合姑姑一起施压,把女孩逼到无路可退。 心寒至极的女孩,不再念及血缘情分,一纸诉状将叔叔姑姑告上法庭。 她只想知道,父母留给自己的房子,凭什么要分给旁人? 《民法典》第1127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房产是女孩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父亲去世后,其份额由女孩、母亲、奶奶共同继承。 奶奶离世后,其份额发生转继承,叔叔姑姑确实享有相应权利。 但叔叔主张的100万补偿,远超合理份额,且女孩长期独自承担赡养,照料责任,在分配时应予以倾斜。 最终法院核定叔叔姑姑可继承属于奶奶的46.67万份额。 而属于奶奶的这46.67万,,应该分成4份,分别由小林的两个叔叔,一个姑姑和小林共同继承。 每人11.67万元,小林给两个叔叔和姑姑一共合计35万元。 最终判决,小林拿出35万分给叔叔姑姑们,房子过户到他的名下。 很多人表示对于这个判决有点不理解,其实多人不知道,独生子女并非父母房产的唯一继承人。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父母去世时若祖辈在世,祖辈享有法定继承权。 祖辈离世后,这份份额会转由其子女继承,这就是让无数家庭头疼的转继承规则。 如今女子保住了父母的心血,可曾经的亲戚,也变成了陌路,血缘纽带将彻底断裂。 其实这样的事已经屡见不鲜,多少家庭因为房产继承反目成仇,多少亲情因为利益分配荡然无存。 大家都忘了,亲情的意义,是患难与共,不是趁虚而入。 叔叔的做法,即便占了法理的边,也失了人情的理,寒了亲人的心,再多钱财,也换不回血脉相连的温情。 不得不说,如果小林的父母提前做好遗嘱规划、明确财产归属,或许就能避免这场闹剧。 可世上没有如果,那些为了钱不顾亲情的人,最终只会失去最珍贵的东西。 对此,你觉得这个判决合理吗? @静心法谈 学法辨是非,慬法不到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