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一12年老员工假期赌博被拘4天,公司根据《员工手册》规定,参与赌博,予以辞退,解除劳动合同,无经济补偿。法院:辞退合法! 谁能想到,一个假期,四天拘留,丢了一份干了12年的工作。 李某到现在可能都想不通:我放假期间做的事,又没占用工作时间,怎么就成“严重违纪”了? 2025年5月的一个普通假期。 桂林一男子李某走进那个赌局的时候,大概没想太多。工作十几年,假期放松一下,和朋友玩玩牌,在他眼里再正常不过。 但让他没想到的是警察来了。 行政拘留了四天。出来之后,他跟公司请了事假,理由是“个人原因”。他以为这事翻篇了。 公司那边没声张。人事部门核实了李某的违法记录,拿着那份他亲自签过字的《员工手册》,走了工会程序。 然后,一纸《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放到了李某面前。 “根据《员工手册》规定,参与赌博,予以辞退,解除劳动合同,无经济补偿。” 李某愣了,也不服气。 2013年6月入职,干了12年,签的是无固定期限合同,算得上老员工了。公司说要辞退就辞退?还一分钱不给? 在他看来,假期是私人时间,赌博是个人行为,跟工作八竿子打不着。公司这是借题发挥,非法解除劳动合同。 2025年6月,他去了桂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诉求很直接:公司违法解除,赔偿我11万。 仲裁委没支持他。 他又去法院起诉。 11万,是他能算出来的数字。但他没算的是,那份他亲手签过字的《员工手册》,分量有多重。 时间往回拨。 2024年5月,距离事发正好一年前。公司组织全体员工学习新版《员工手册》,李某亲自签了确认书。 手册里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参与赌博、吸毒、嫖娼等行为,属于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公司可予以辞退或开除,且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这不是临时起意的规定。从2013年他入职开始,公司就通过职工代表会议,一遍遍修改、公示、邮件通知。公告栏贴过,内部邮件发过,开会学习过。 他都签过字。 公司的规章制度,不是挂在墙上的摆设,是他自己确认过的承诺。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法庭上,几个关键问题被一一捋清: 第一,员工手册合法吗? 公司开过职工代表大会,投票通过,公告栏公示,邮件通知,李某本人签字确认。程序没问题 。 第二,内容合理吗? 把赌博列为严重违纪,违反法律,也有社会危害性。公司这么规定,没问题 。 第三,李某违纪了吗? 行政拘留四天,事实清楚。 第四,程序走了吗? 辞退前征求了工会意见,工会没异议。 四条全占住了。 法院最后认定:公司辞退决定合法有效,李某的诉讼请求驳回 。 判决下来,双方都没上诉。案子尘埃落定。 说实话,这事搁谁身上都不好受。12年,说长不长,说短绝对不短。李某大概怎么都想不到,栽在了一个假期。 但反过来想,公司也有公司的逻辑。员工手册不是天书,是入职就该看明白的东西。签了字,就得认。 法律的高压线不能碰,公司的红线不能越,道德的底线不能破 。 不管上不上班,这三条线,都在那。 有人说公司太冷血,有人说规矩就是规矩。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