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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阜阳,男子将13.6万元货款转错了人,又因对方欠银行的钱,13.6万元货款到

安徽阜阳,男子将13.6万元货款转错了人,又因对方欠银行的钱,13.6万元货款到对方账户后,立即被银行划走。男子发现后,立即要求对方还款,对方表示自己无力归还,让其去找银行要。男子又向银行讨要,见银行也拒绝归还,声称认为自身扣划的是对方账户内的资金,与其无关,无奈之下将对方及银行告上法庭。法院这样判! 事发在去年 7 月 30 日,刘某通过手机银行处理日常生意结算,原本要将 13.6 万元货款支付给付某甲,转账界面里两个相似的姓名让他一时疏忽,手指轻点间,钱款径直进入了付某乙的账户。 付某乙与刘某此前有过业务交集,但此次转账并无任何交易依据,属于完全的错误操作。 刘某发现转错账户后,第一时间联系付某乙说明情况,希望对方能原路退回钱款,付某乙起初并未推诿,同意配合归还,可查询账户余额后,两人都陷入了无奈。 付某乙的银行账户长期处于欠款状态,银行依据双方签订的贷款合同,对账户资金享有自动划扣的权利,刘某转入的 13.6 万元刚到账,系统就实时划扣了其中 11 万余元,用于冲抵付某乙的到期债务,账户内剩余资金也所剩无几。 付某乙向刘某表示,自己并未实际占有和使用这笔钱款,全部被银行划走抵债,自身没有能力偿还,让刘某直接向银行主张返还。 刘某随即与涉事银行沟通,希望银行能退回被划扣的资金,银行方面给出了明确答复,划扣行为是基于与付某乙的合法借款合同,针对的是付某乙账户内的资金,与刘某的错误转账无关,银行按照约定行使债权,流程合规,拒绝了刘某的返还请求。 一边是收款人以未实际获益为由推脱,一边是银行以依规划扣为由拒绝,十几万的货款眼看就要打水漂,刘某在多方协商无果后,将付某乙与银行一并诉至法院,要求双方共同承担返还责任。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围绕资金归属、责任划分等核心问题展开核查,结合双方提交的转账记录、贷款合同、账户流水等证据,理清了事件的法律关系。 法院认定,刘某与付某乙之间不存在涉案资金的债权债务关系,误转行为让付某乙的债务得以清偿,实际获得了财产利益,刘某则遭受了直接经济损失,这种获益没有法律依据,符合民法典中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付某乙作为受益人,应当承担全额返还义务。 对于银行的责任,法院认为银行与付某乙签订的金融借款合同合法有效,在债务人逾期未履行还款义务时,依据合同约定划扣账户内资金,是行使合法债权的行为,不存在过错,也不构成不当得利,无需承担连带返还责任。 刘某提出的付某乙无偿还能力、银行应分担损失的主张,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责任承担条件,不能突破合同相对性与法律明文规定。 一审法院作出判决,由付某乙返还刘某 13.6 万元,驳回刘某对银行的诉讼请求。 刘某不服判决结果提起上诉,认为判决结果难以实际执行,自己的损失无法得到弥补,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可一审法院的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起案件也为日常转账操作敲响了警钟,电子支付场景下,姓名、账号、开户行等信息需要反复核对,一旦出现转错账的情况,要及时留存证据、联系银行止付,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官方信源:中华网 男子误转 13.6 万到负债人员账户被自动扣划 法院判决返还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