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生尔尔,大事者莫过于婚丧嫁娶而已。只婚嫁之事,以贯穿诸君生命之必要环节,因此,马虎不得。古往今来,俱是如此。
那日我看到一则新闻,说一对情侣结婚的时候彩礼是18万,婚后生活过的不如意,甚至家人生病住院,娘家也不愿意出钱。小两口一气之下,去法院起诉了娘家父母,判决结果我没太关注。但是此事也道出了中国家庭的矛盾点,因此还蛮重要的。
新近几年,尤其当下,诸多男女婚配因为彩礼之事闹的全世界沸沸扬扬,有的甚至为此承受牢狱之灾,有的是倾家荡产,也有的付出生命之代价。个中滋味,辛酸苦辣咸。今儿个,在下阐述结婚彩礼一事,抛砖引玉,断不可下结论,希望诸位可以分享一三。
结婚彩礼的归属问题,法律上并无绝对统一规定,而是依据给付对象、双方约定、当地习俗及实际用途综合判断。结合当前(2026年)最新权威公开资料,核心结论如下:法律与司法实践中的归属原则:若彩礼明确赠与女方个人(如婚前直接交付给女方,且有备注、协议等证据),则属于女方婚前个人财产,归女方所有;若按传统习俗交付给女方父母,且无特别约定,通常视为对女方家庭的赠与,由女方及其父母共同共有,并非完全归父母或完全归女方;若在婚后给付彩礼,且未明确仅赠与女方个人,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当然了,这种事情不好去用法律界定。因为彩礼婚姻文化源远流长。
彩礼,实为定婚的物质载体,通常由象征性的礼物和聘金组成。它源自婚俗,泛指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由家户主体的男方尊长向女方家庭赠送的各种财物,寓意着两姓家庭的结好。在传统仪式婚的背景下,彩礼是婚姻公示及公信力的载体与见证,也是妻与妾不同身份的区别所在,更是承担着不可忽视的情谊价值。其不仅为官方法律所确认,更为民间传统所沿袭。时下,我国民法典对婚姻制度做出了不同于传统社会的定位与安排,其采取法律婚的立场,确立了一夫一妻的基本原则。这就使得彩礼丧失了作为婚姻公示与公信力载体以及正妻妾之别的法律功能。相应地,女方索要彩礼也丧失了法理上的正当性。但是,彩礼的情谊功能仍旧存在,未曾因为当代婚姻制度之转变而消亡。
但是现在如何界定,确实是个问题。
我个人认为,还是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结合实际来相机处理较好。倘若是婚后生活小康,那么可以归属娘家父母,倘若婚后生活不如意,那么娘家父母秉承为了自己女儿过得好的原则下,可以酌情给小两口一些或者是全额返还,这样也是为了女儿女婿能够更好的生活嘛。我觉得这是一个大的原则。断不可简单一刀切说彩礼必须返还,或者必须是娘家父母的。这个论证其实也是不太客观的。
总而言之一句话,不管怎样,都代表了人们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不管是谁家,一定是希望自己的闺女和姑爷好好的过日子,这个准错不了。
好好的就好,正常进行,不要作妖,更不要道德绑架!!!
南曦 2026年3月1日星期日20:27 多云 丙午马年庚寅月甲戌日 正月十三 于北京市大兴区黄村西大街大兴区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