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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亳州出了个挺有意思的事儿。一哥们喝完酒开车去朋友家谈事,结果俩人不知道为啥吵

最近亳州出了个挺有意思的事儿。一哥们喝完酒开车去朋友家谈事,结果俩人不知道为啥吵起来了。朋友也够绝,一气之下直接打电话举报他酒驾。 警察很快就来了。这开车的老哥也“不怂”,一看警察来了,反手就把朋友给举报了,说他家非法存了烟花爆竹。警察一查,还真找着了。 这下好了,俩人都傻眼了。开车的曹某,酒驾,涉嫌危险驾驶罪,不光可能要坐牢,驾照肯定没了,以后想开车是难了。他朋友呢,因为私藏烟花爆竹,违反了规定,也得接受处罚。 这事儿一出来,网上说什么的都有。有人说朋友做得对,酒驾多害人啊,举报没毛病,这是正义。也有人觉得,毕竟是朋友,吵个架就举报,有点太绝了,不讲究。还有不少人看乐子了,说这俩真是“卧龙凤雏”,一个敢举报,一个敢反杀,结果双双“自爆”,谁也没落着好。 要我说啊,这事儿其实挺简单。朋友举报酒驾,这个行为本身是没错的,酒驾就是违法,危害公共安全,举报违法行为是每个公民的权利甚至可以说是责任。不能因为俩人是朋友,就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从公共安全的角度看,这朋友算是做了件对的事。 但曹某这个“神反击”就纯属是“我不好过你也别想好”的赌气行为了。你自己违法在先,被查了,不想着认错,反而想把对方也拖下水,这心态就有问题。结果呢?把自己也彻底“实锤”在了违法现场,还多了一条“案底”。 所以,这事儿根本谈不上谁冤。曹某酒驾,一点不冤,这是自己作的。他朋友被查烟花爆竹,也不冤,非法储存确实是错的。俩人算是用行动给大家上了一课:违法的事儿别干,别抱侥幸心理;同时,也别指望用违法的“把柄”去要挟别人,最后很可能是一起“凉凉”。 说白了,一个真敢开,一个真敢报,最后警察一来,全给收拾了。法律面前,该是谁的责任就是谁的责任,朋友义气也好,个人恩怨也罢,都不是违法的理由。这件事最让人哭笑不得的,可能就是这种“互相伤害”最后“同归于尽”的奇葩结局了。大家看个热闹的同时,也该引以为戒,守法行事,对人对己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