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男子开车回家,看望摔断胳膊的母亲,不料在一个鱼塘旁边,他伸手去捡手机时,误踩油门,一把把车拐进了池塘里,他从主驾驶车窗爬了出来,随后他申请全车险理赔,不料理赔方表示,说男子是故意把车开进鱼塘的,拒绝赔偿。 正在工作的朱先生,接到家人打来的电话,说他的母亲摔断了胳膊,他可着急了,放下工作就开车回家。 回到老家的路上,他碰到了一个老乡,他打开主驾驶车窗,递了一根烟,热情地和老乡聊了几句,没想到就是这么一个动作,救了他一命。 当时,他到了家附近的一个鱼塘,正好手机滑落到了右边的副驾驶附近,他伸手去抓,就误踩了油门。 他就一把拐了方向盘,结果这一拐,就把车子拐进了鱼塘,当时鱼塘里的水快要把车子给淹没了。 所幸的是,他给老乡递烟的时候,主驾驶车窗打开着,他正好可以从这个车窗爬出去。 他爬得很费劲,还喝了不少水,最终自己爬了上来,人没有什么大碍,但是他的车用不了了。 他的车几乎被水淹没,车泡了水,肯定是不能使用了,好在他买了车险,可以申请全车险理赔。 于是他联系了理赔的工作人员,他们到来之后,也是经过了现场观察,拍照,了解事故发生的来龙去脉。 走完这些流程,他们就问朱先生有没有还完贷款,得知朱先生还有几个月贷款没有还完,他们就让朱先生把贷款还完,并且要把所有的违规事情处理完,之后再把车子拍卖,然后给他们绿本子,他们再进行理赔。 朱先生一一照做,等待赔偿。 不料这些流程都走完了,朱先生也把绿本子给他们了,这个时候朱先生却得到拒赔通知书。 看到这个通知书的那一刻,朱先生愣住了,上面写着,拒赔的原因居然是认为朱先生是故意的。 这怎么会是故意呢?谁会无缘无故地,把好好的车,开进鱼塘? 他去年还花了5000多元把轮胎给换了,他怎么可能故意把车开进鱼塘? 看着这个理赔通知书,朱先生很不是滋味,他买的这辆车花了40多万,才开了几年,他怎么可能干这种事情? 但是工作人员回复道,说这个依据是根据共同委托的第三方出的报告得出的结论。 根据当时朱先生开车的路况,那里虽然比较窄,也比较多拐弯,但是当时,车辆并没有干扰,朱先生因为自身的原因,大幅度的右转偏倚,垂直姿态落水,实在是违反了常态。 并且落水的角度是36.6度,与拿手机落水的描述也不符,所以他们认为朱先生是故意的。 朱先生感到不可理喻,他干嘛把好好的车推进鱼塘里? 但是工作人员又说了,朱先生买的这辆车是43.18万,车辆车险损失保额是36.65万,但他的车,现在按照二手车评估的价钱,应该是25万左右,朱先生这样的操作,存在利用保险机制故意制造作案,谋取超额赔偿的嫌疑。 看到这样的说法,朱先生真的是欲哭无泪。她们还告诉朱先生,如果朱先生不服,可以走诉讼途径解决纠纷。 朱先生遇到的这件事,确实挺让人感到蹊跷的,主驾驶车窗开着,并且是开得很大,要不然他爬不出来,正好这辆车现在二手的评估价钱在25万左右,但是车险保额在36万,确实高于现在车的价值,这确实让人怀疑这是故意的。 朱先生想要证明自己并非是故意的,那么就要自己举证证明了。 《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现在朱先生想要获得相应的赔偿,只能走诉讼途径,证明自己并非是故意的。 如果朱先生是故意的,那么这就涉嫌诈骗了,有可能构成诈骗罪。 《诈骗罪》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因为类似朱先生这种情况,确实有人采取过这种措施骗保,难免让人怀疑。 只能说朱先生发生的事情太过于巧合了。 那么你对朱先生的事情有何看法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