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了最不该信任的人!”河南安阳,35岁女子经媒人介绍,认识了一名男子,她觉得男子哪都好,就和男子订了婚,给男子贷了20多万,还为男子怀孕了,不料怀孕引起脑出血,一直昏迷,男子只看过她一次,一分钱不出,就不闻不问了。 去年,35岁的史女士,眼看自己就要成为剩女了,她也很着急,媒人给她介绍了一个男子,不知道她是着急结婚,还是真的一见钟情,她就算觉得这个男子真的很好,各个方面都符合她的要求。 她跟家人说,她35岁了,还从来没有遇到一个这么让她心动的男子,遇到这么心动的男子,史女士十分珍惜,和男子谈起了恋爱。 恋爱总是那么的甜蜜,甜蜜中的史女士,简直被男子的甜言蜜语哄得团团转,男子让她干什么,她就干什么,他没钱了就让史女士贷款。 可怜的史女士,根本看不出男友到底是不是为了她好,反正她只觉得自己对男友好就行了,只有自己对男友好,男友才会真诚待她,男友让她贷款,她就贷款。 不知不觉间,她就给男友贷了二十几万,可她依然没有觉得不妥,依然深爱着男友。 甚至她还把男友带回家见父母,母亲对于她的这个男朋友,却觉得他不靠谱,说话油嘴滑舌的,一点都不稳重。 可是自己的女儿都35岁了,女儿又说自己的男友哪都好,铁了心要跟他,非他不嫁,母亲也替女儿着急,但只能由着女儿。 就这样,史女士和男友谈恋爱几个月之后,双方见了家长,并且订了婚,他们俩正式在一起了。 史女士毕竟35岁了,如果不提前要孩子,后面越晚越不好,就这样,史女士很快怀孕了。 虽然,史女士知道男友没什么钱,但她怀孕了,就要留下这个孩子他们已经订婚了,娘家人也没有说出反对的话,她当然珍惜这个孩子。 意外却在这时发生了。 怀孕的史女士,回到娘家,大年初二那天,突然晕倒在地上,她的弟弟发现了,赶紧和家人一起将史女士送往医院。 史女士脑出血了,情况很严重,他们马上联系了史女士的男友,然而这个男友过来,只是看了一眼史女士,一分钱不出,就一走了之,从此不闻不问。 他的态度惹怒了史女士的家人,他怎么可以这样,史女士是因为怀孕才引起脑出血的,现在男方居然不出一分钱,也不管史女士,实在太没有良心了。 史女士的弟弟就翻开了史女士的聊天记录,本来是想联系未来姐夫的,结果在聊天记录中,发现自己的姐姐给未来姐夫贷款了20多万,这吓了全家人一跳。 他们这才知道,这个男的真的太没有责任心了,太没有良心了,给他贷了那么多钱,如今史女士为他怀孕脑出血,他却不管不顾,这真的说不过去。 眼看史女士的情况越来越严重,现在都没有苏醒过来,她还那么年轻,才35岁,不过是因为怀孕了才脑出血,他们不愿放弃,就算是刷信用付医药费,他们也要救史女士的命。 可他们面临昂高的费用,实在没有办法了,这才找到史女士的未婚夫,史女士的母亲甚至给他跪下,他依然表示他们这个小家没有钱,身上可能2000元都凑不出来。 一看他还是不愿意拿钱出来,史女士一家人只好找来调解员。 面对调解员的到来,史女士的未婚夫,这才表示他愿意去凑钱,不会放弃史女士的,至于史女士为他贷的款,他也全认了。 遇到这样的男子,很多人都说史女士太傻了,信了最不是爱信任的人。 虽然现在这个男子说愿意去凑钱救史女士,但大家还是不太信任他。 不管怎样,他们已经订了婚,如果这个时候,男子不愿意出手救史女士,这有违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虽然他们没有结婚,但他们已经生活在一起,并且时女士是为了他怀孕,也是因为怀孕才脑出血的,那么男子就应当承担起责任。 那么你认为男子需要承担责任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