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壮怂人胆!”甘肃,一男子打出租车,跟司机炫耀:我打牌一局上万元,你能打几局?司机一看男子莫名其妙,也没搭理他,男子直接火了,骂司机是“怂货!”还用手打司机的头,说要揍死他,问司机信不信?然后,男子竟疯狂抢司机方向盘,导致出租车撞树上,车头撞的面目全非,好在司机身体无大碍。男子一看不好,跳车仓皇逃跑了。司机开了2年出租车,第一次遇到这事,至今后怕不已,他愤怒的报了警,结局悲剧了。 一辆出租车的行车记录仪正在无声运转,红色的时间码冷冷地跳动着。副驾驶座上,一个50岁上下的男人歪斜着身子。浓烈刺鼻的酒气在狭小的车厢里四处弥漫,一看就是刚从酒局上下来的主。 "我打牌一局上万元,你能打几局?"男人突然侧过身,把这句带着浓重醉意的话砸向身旁的代班司机张阳。 开了两年出租车的张阳死死握着方向盘,眼睛紧盯前方的路,没吭声。他压根不想搭理这种酒精上头后的荒唐炫耀。 沉默,本应是无声的内敛,却在某些时刻,如同一根点燃炸药桶的火柴。它于悄然间引发轩然大波,将平静打破,让隐匿的矛盾瞬间爆发。男人瞬间暴怒,手指直戳张阳的鼻子破口大骂:"你个怂货!" 话音刚落,巴掌就狠狠拍在了张阳的脑袋上。"我要揍死你,信不信?"男人的嘶吼在封闭的车厢里来回撞击。 他如困兽般陷入疯狂,双手疯狂拍打、双脚奋力踢踹着车门,那失控的模样,似一头被囚困的野兽,在狭小空间里徒劳地宣泄着愤怒与不甘。刹那间,他蓦然朝着张阳猛扑过去,双手如铁钳般紧紧抠住方向盘,用尽浑身力气疯狂拉扯,那场景惊心动魄。 仅仅两三秒。失控的出租车像脱缰的野马,瞬间偏离路线,径直冲向路边的行道树。"砰"的一声沉闷巨响。刹那间,车头遭受猛烈撞击,变得支离破碎、面目全非。 无数碎玻璃如暴雨般倾洒而下,在地面上肆意铺陈,一片狼藉。副驾驶一侧车门遭受树干挤压,形变程度极为严重,原本规整的车门如今扭曲不堪,仿佛被一只无形的巨手肆意揉捏。 张阳的大脑一片空白。安全带死死勒住了他的身体,万幸没有大碍。但他清清楚楚地看到,旁边那个狂躁的男人满脸是血。 时间仿佛凝固了。大约26秒后,男人发现副驾门根本推不开,连滚带爬地从主驾驶这一侧窜了出去,消失在夜色里。 这是张阳跑车的第二年,从来没碰过这种要命的事。缓过神来的他,摸出手机愤怒地报了警。 警方的反应极快。顺着监控一路摸排,那个因撞击而伤了肋骨的逃亡者很快落网。关于他的身份,当地传得沸沸扬扬。 有人说他是大生意人,也有人咬定是公职人员。直到2月28日,临洮县交通运输局亲自把底牌亮了出来。 官方出面辟了谣:这就是当地一个普通的县城居民。而这个案子一上来,就走了非常规的路线。 交警大队接手后,直接把案子移交给了北关派出所。紧接着,案卷又被火速递进了县公安局刑警大队。 这说明什么?案件的性质全变了。在法律这盘棋里,这根本不是什么醉汉寻衅滋事的普通戏码。 出租车作为公共交通工具,抢夺方向盘这一行为,无异于将路上行人与车辆的安危置于赌局。此举动把众人生命当作筹码,置于险地,何其危险。 律师赵良善直接把法条剖开。危险已经实实在在地砸下来了,这就完全触发了刑事追责的红线。 这在司法上叫罪名竞合。《刑法》第114条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步就是三年,最高十年。 另一个是"妨害安全驾驶罪",一年以下。司法机器的运转逻辑很冷酷:重罪吃掉轻罪,直接按前者算。 有人以为喝醉了能当免死金牌?别傻了。在法官眼里,饮酒状态下抢夺方向盘,主观恶性反而更大。 当前,车主张阳已与该男子签订民事赔偿协议,并且出具了谅解书。此协议的达成,或为双方矛盾化解开启新章。看起来他似乎能逃过一劫? 完全没戏。这种危害公共安全的重罪,谅解书顶多是个折扣券,最多把基准刑期砍掉百分之四十。 国家追诉权不可能因此作废。更要命的,是他撞车后仓皇逃窜的那致命的26秒。 那一跑,不仅把自首的减刑机会丢了个干干净净,还给自己牢牢贴上了"逃避责任、无悔罪态度"的标签。 等待法庭落槌时,这绝对是一个要被酌情从重的加码砝码。冲动,宛如一匹脱缰野马,肆意狂奔。而冲动的代价,于无形之中,早已被标上了令人咋舌的天价,时刻警示着人们莫要被冲动冲昏头脑。 男人在医院躺了多日,现在虽然出院了,但刑事立案的侦查网已经收紧,等待他的将是铁窗生涯。 为了那句无人搭理的万元赌资炫耀,一个普通人在酒精的裹挟下,硬生生把自己的人生方向盘拽进了深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