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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商务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和《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发

2月24日,商务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和《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发布了两个公告。 第一个公告是将20家日本实体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也就是严格禁止两用物项的出口,等于彻底切断。 第二个公告,是将另外20家日本实体列入出口管制关注名单,涉及这些企业的出口将需要提交个案审查,并出具承诺书。这些实体被认定存在帮助增强日本军事实力的风险,或者无法有效证明其出口的物项不会被用于军事目的。 从名单来看,进入管控名单的这20家企业,很多是以“三菱”开头的,隶属于日本几大主要重工业集团,在日本防卫武器生产体系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可以说是军工体系中的关键节点。 比如三菱重工旗下的多个分支,川崎重工的航空宇宙系统公司,富士通的防卫业务分支,还有像IHI原动机等企业。而被列入关注名单的另外20家企业,则包括斯巴鲁株式会社、三菱材料、TDK、日野汽车等,它们主要涉及关键原材料、电子组件和系统制造等领域。 如今的日本,实际上奉行一种典型的“军民融合”体制,其核心特征,就是在形式上规避和平宪法的约束,同时试图恢复大日本帝国时期的那套军事生产体系,服务于军国主义复活的诉求。 它的做法主要有两条路径:一是通过母公司集团布局,表面上子公司在做民用业务,看上去人畜无害,但实际上通过整个集团体系系统性地参与日本自卫队装备的研发,成为供应链的关键环节;二是在关键技术、材料和组件方面,存在军用专用的潜在风险。 所以,这次我们的限制措施,目的就是精准施压,把对日本两用物项的管制提升到一个更严格、更系统的高度,目标就是要从生产能力、供应链、产业体系上,切断日本复活军国主义的现实路径。 我们再看一下历史背景,从明治维新到第二次世界大战,日本重工业的兴起,始终和它独特的财阀体系紧密绑定。明治时期,日本搞所谓的现代化工业建设,本质上是效仿当时的欧洲列强,建立起近代工业框架。 当时的日本政府通过制度设计、财政补贴和技术引进,扶植本土企业发展,其中最典型的就是财阀体系——一种以家族控制为基础,横跨金融、制造、贸易的巨型资本联合体,有点类似德国的康采恩,但糅合了大量日本本土的元素,比如神道教遗留的等级观念,以及战国时期大名与家臣之间的依附关系。像最具代表性的三菱财阀,由岩崎弥太郎家族掌控,早期涉足造船、采矿、银行、贸易;住友财阀,起家于矿业、化工和金融;三井财阀,则以贸易、银行和制造业为核心。 这些财阀,构成了二战前日本重工业体系的雏形,并逐步发展成涵盖造船、钢铁、机械、化工、运输等门类的完整工业体系。它们不仅是日本现代工业的基石,更是军国主义扩张的经济支柱,是军事能力的核心来源。通过设计生产军舰、战机、火炮等重型武器,它们与日本对外侵略的战略深度捆绑。可以说,如果不彻底瓦解日本的财阀体制,不根除它赖以存在的经济、社会和思想土壤,就不可能真正消除日本军国主义复活的潜在风险。 这两个东西其实是一而二、二而一的关系。所以我们不仅要在政治和外交层面对日本复活军国主义的举动进行有效施压,还要从实体和能力层面对其进行实质性制裁。这就是为什么中国选择“两用物项”作为抓手,并持续不断地升级和完善这一管控体系。【文|观察者网专栏作者 沈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