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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遵义一物业公司被罚2000元~

近日,湄潭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一家高层小区物业单位未按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进行行政处罚。

大队防火监督员在对辖区某高层小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小区物业消防控制室无人员值班,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5号)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消防控制室是指挥火灾扑救、引导人员安全疏散的信息指挥中心,一旦发生火灾,值班人员处置不及时,会酿成大祸。

监督员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5号)第四十七条第四项之规定,对该物业单位处罚款2000元整的行政处罚,并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单位在规定期限整改到位。同时,监督员对该物业负责人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详细阐述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隐患可能造成的危害,提醒该单位要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全力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关于消防控制室值守

这些法律法规标准等

需牢记

相关法律规定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指出,高层民用建筑消防控制室应当由其管理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名值班人员。

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或者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重视消防控制室

筑牢安全“防火墙”

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

遵义消防提示

广大市民群众:要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重视消防安全,积极排查并消除身边火灾隐患,如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12345举报火灾隐患,共同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